乐业杭州,快乐工作
住在杭州
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先后推出就业小课堂,讲解一系列就业相关政策和服务信息,让企业和劳动者学习了解,及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
本期,我们为个体户引入社保补贴。
01雇用
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Q1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自主创业社保补贴,
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城镇户籍在省内兴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民办非企业就业困难人员(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人员,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类行业的除外,下同),或者非城镇户籍在城镇地区兴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民办非企业就业困难人员;
(二)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持股30%以上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三)以灵活就业人员或者由其创办的经营主体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Q2
补贴标准是什么?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
Q3
什么时间可以提出申请?
每年1月至12月申请上一年度补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被单位注销的,申请时间为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Q4
如何申请该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线下办理地点为登记地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
政策咨询电话:86028255,12345
下期小课堂将介绍:一次性创业补贴。
数据: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