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深交所发文称,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期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决定建立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酌情实施调整。
深交所表示,融资融券业务范围的调整,保持425只标的股票总数不变,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综合考虑市盈率、上市公司、市场情况等因素,根据《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新转让标的股票按照加权评价指标降序排列进行选择。
本次调整后,新增田健集团、重庆三峡A、远大控股、大冶特钢、宗申动力、长城影视、向海制药、赛尔特、徐家汇。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法为:加权评价指标=2(某期股票平均流通市值/深圳a股某期平均流通市值)(某期股票平均成交额/深圳a股某期平均成交额)
融资融券类交易型开放式基金范围的调整以《实施细则》第3.3条为基础,兼顾基金类型等因素。本次调整后新增创业板(159915)、恒生ETF(159920)、消费ETF(159928)、广发医药(159938)。
融资融券调整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具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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