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近亲结婚法》第《婚姻法》条第7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
(a)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前;
(二)不是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配偶的;
(四)三代以内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的。
《禁止近亲结婚法》第《婚姻法》条第7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
(a)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前;
(二)不是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配偶的;
(四)三代以内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