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服务于中国广大创业者为己任,立志于做最好的创业网站。

标签云创业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大学生创业资金估算 创业资金估算包括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有关精神,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根据合淝《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才来肥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JH〔2018〕18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补贴对象。创业扶持和资助对象为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或大学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5年内在合肥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获得本细则规定的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第三条资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免费资金支持。

第四条资助标准。补贴总额每年不得超过1000万元。经评估,创业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重点资助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或带动大学生就业发展的项目。

第五条申请条件。拟资助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在合肥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

(2)创业项目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定位或带动大学生就业;

(三)有完整的业务实施方案、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运转良好的业务团队;

(四)吸纳3人以上(含3人)就业;

(5)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商业模式相对成熟,市场前景良好。

第六条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 《合肥市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资助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生提供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和就业创业证明;

(三)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项目计划;

(五)吸纳3人以上(含3人)的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

(六)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违法记录承诺;

(七)与申请表中数据和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项目需要相关资质证书)。

第七条项目申报和评审程序

(1)项目验收及初审:在校学生向所在院校报到,院校初审后直接向市人社部门报到;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申请人由创业孵化基地收集汇总,经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社部门;个人创业项目申请经所在地县(市)、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社部门。

(2)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部门根据申报项目的行业类别,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专家评审团将对申报项目的产业定位、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促进就业等要素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在资助总量中选择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补贴金额为10万元的,由项目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在评审会议或创业项目竞赛现场答辩。

第八条评估结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意见在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出并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对象及其法定代表人、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等。和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