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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利用方案,荒地利用方案

日前,记者获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发布了《深圳市龙岗片区 (含大鹏新区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盐灶路市政工程及 U 类用地)》号文(以下简称《方案》号文),对调整后地块的土地利用规划进行了公示。

盐灶路市政工程及U类用地项目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办事处八光社区,总用地面积11723平方米。经核实,《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其中1954平方米土地位于有条件的建筑面积内。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操作指引》的规定,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组织编制了《方案》。

根据《方案》,共有3宗出让地块,位于葵涌街道办事处八广社区,土地面积1954平方米。目前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在土地控制分区中属于有条件建设区。根据【八广片区】法定图则的案例修改,本次规划调整后,出让土地将保持法定图则的土地使用性质不变,作为城乡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公园绿地水域(小部分)和规划道路。

其中4宗出让地块位于葵涌街道办事处八广社区、南澳街道办事处信达社区,土地面积195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城乡建设用地,允许在土地控制地带内建设。本次规划调整后出让地块作为非建设用地。出让地块未经批准为建设用地,不属于非农业建设用地。

《方案》表示调入地块与调出地块土地面积相等,大鹏新区范围内实现等面积置换。大鹏新区内规划建设用地总规模未增加,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无突破,符合有条件建设区域使用原则。

深圳晚报记者徐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