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4日讯(记者马)近年来,社交电商发展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却频频被怀疑存在传销行为,而社交电商的会员分销也频频遭到处罚。仅在2020年,许多社交电商公司就因传销而受到严厉处罚。
据中国消费者报微信官方报道,2020年6月10日,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披露了一份关于非诉讼保全的行政裁定。裁定书显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斑马会员”相关公司,即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库里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听云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处,以防止上述公司转移或隐匿非法资金。2020年4月23日向汉寿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冻结上述公司在支付宝开立的结算账户内资金共计3000万元。
2020年7月,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大川办事处破获一起打着社交电商旗号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据了解,该公司为湖南原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义原始产品”),于2017年5月在长沙市雨花区注册成立。该公司声称,它们是由于社交电子商务而迅速孵化和出现的一种新型企业,帮助成千上万的人成功创业,服务了10多万消费者。在O2O F2C业务新浪潮到来之前,一个全新的零售新平台“名义初始产品”被打造出来,让消费者“省钱自用,分享赚钱”。截至事件发生时,这家MLM公司已经发展了320万注册用户。
据中国质量万里行报道,2019年3月,枣庄市公安局台儿庄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2018年4月以来,张某某、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根据“爱卫沟”社交电商网络销售平台,诱骗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加入该组织。该组织的运作模式、组织架构、报酬和回扣等都符合涉嫌非法网络传销活动的特点。3月18日,台儿庄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爱卫沟”平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5月15日,联合专案组前往爱卫沟公司总部实施抓捕。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抓获了3名重点犯罪嫌疑人和40多名MLM组织控制团伙成员,一举捣毁了MLM团伙。
据China.com介绍,信用中国(浙江湖州)显示,“苏店”APP因非法传销被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万元,并上缴国库。据了解,“苏电”APP是由浙江苏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尼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团队开发的社交电商产品.截至2019年8月13日,“宿点”平台拥有玩家60多万,玩家22万,总成交额1.2亿元,包括礼包成交额和大众商品成交额。
据钛媒体APP报道,6月29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行政裁定书》显示,淘宝社交电商平台“淘小铺”的运营方广州三帅柳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冻结4400多万元。
9月,据微信微信官方账号“中国消费者”报道,近日,中国消费者投诉平台连续收到关于蜜源的投诉,相关投诉的核心信息均指向:蜜源涉嫌传销;培养在校学生全职拉人头,疯狂收取人头费。与此同时,中国。com还报道称,虽然米源APP在扩张中实行了免费注册制,摒弃了传统社交电商的“入场费”,但仍存在“领人”行为,提倡“团队不限佣金”,仍存在涉嫌传销的问题。
此前,中国经济网曾多次报道社交电商因涉嫌传销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的案例
11月3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行政裁定书显示,浙江米英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一款名为“章鱼哥”的APP,通过吸收消费者为付费会员、CPS分销销售商品等方式获利,获利34.42万元。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浙江米英科技有限公司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34.42万元;二、罚款70万元。因浙江米英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义务,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裁定,准予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34.42万元、罚款70万元、追加罚款70万元,共计174.42万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执行人浙江米英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经营活动中使用导购平台“章鱼哥”
PP,通过吸收消费者成为付费会员、CPS分发和销售商品来牟取利益。设置普通消费者通过缴纳会员费成为公司VIP会员资格,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加入成为付费会员可以获得从“VIP会员-SVIP会员-代理商”的上下线晋升奖励制度,并且其在CPS分发中,将会员分为多个层级,将阿里妈妈给付的佣金,按一定比例和条件进行上下线层级之间的给付,以下级购买商品产生的佣金计算给付上线报酬。被执行人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属于组织策划传销的违法行为。12月1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行政裁定书显示,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浙江一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涉嫌传销一案,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浙江一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和自然人的银行存款42113.20万元(4.21亿元)予以冻结。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且提供了相应的担保。裁定对上述财产进行冻结。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浙江一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社交电商平台“一哥悠购”的运营公司。一哥悠购官网显示,“一哥悠购”商城成立于2016年4月,是一款可在手机端开店的社交电商APP,集袜子、服饰、箱包、生活用品等多品类于一体,商城经营多个自营品牌和合作品牌。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显示,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指出,判断披着“互联网+”外衣的“新模式”是否属于传销,可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主要特征: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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