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债务人群体中,商业导致的贫困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话题。虽然因经营失败而负债的人数远远少于因消费而负债的人数,但这一群体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第一,这个群体,一般负债金额都很大,甚至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
第二,创业融资,如果不是银行或者民间借贷,很容易摊上官司。
第三,被列入不值得信任的人名单,对于重新创业有很多障碍,这使得还债更加困难。
第四,保证人制度,他们的责任,会涉及到保证人群体。一个人负债,但几个人受苦。
第五,创业负债不存在主观恶意。也就是说,对于企业家来说,他们不想负债或者失败。
所以,我们在对待因商致贫的债务人时,尤其要慎重!
那么,对于因商致贫,且成为失信被执行的债务人来说,我们该以什么样的态度和方式来对待他们,他们的出路又在哪里呢?
著名企业家曹德旺先生说过:我们不要随意地将“老赖”的帽子戴在创业失败的创业者头上,他们是国家经济发展的神经末梢,对待他们,要多一些善意,多一些理解!否则,以后谁还敢创业?正如曹王德所说,这些企业家掏空了家里的积蓄和父母的养老钱,零敲碎打地创业。他们的目的首先是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这是创业的动力;其次,如果一项事业成功了,就意味着社会需要这样的产品和服务,给人类带来利益。换句话说,他们的成功造福了社会!
成功是偶然的,失败是必然的。根据中国工商网的数据,在中国目前的创业环境下,不到4.5%的首次创业者是成功的。也就是说95.5%的创业者都在为别人铺路!
项目的失败,家庭的毁灭,家庭的破产,还有债务,这就是现在创业者的结局。他们失败了,损失的钱去哪里了?
当然,它流向社会,流向商业市场的每一个环节。他们为社会提供工作,为国家纳税。当他们一无所有的时候,他们就在黑名单上!
因为债务暂时还不了,我们忘记了他们的贡献,否定了他们的功劳!这是社会的悲哀!
所以,我们必须放下对他们的偏见!
作为债权人,包容他们,理解他们,鼓励他们!让他们在失败中挺身而出;重拾失望的信心!只有这样才能彻底解决债务纠纷,才能体现我们的包容、诚信、和谐!
从政策层面,一定要加强引导!
为了让这部分债务人有一个缓冲时间,东山再起,一些省市实行了《个人破产保护》制度,目的是为了免除债权人或给他们时间轻装上阵,努力工作不分心。
个人信用修复机制旨在帮助那些真诚不幸,却无法思考的债务人,摆脱黑名单的束缚,经营更加顺畅,更好地偿还债务。
总之,如一系列政策的实施落地,都表明国家对因商致贫这个债务人群体的重视。相信不久的将来,这些利好政策大范围实施,债务人就可以顺利走出债务泥潭,回归正常生活。
作为债权人,一定要仔细甄别,不要一棍子打死,不可穷追猛打,步步紧逼,否则只能两败俱伤!
同时也希望所有的债务人,不抛弃,不放弃。利好政策是一方面,自救更不可松懈!
雄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