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记者 梁冀,共有311家上市公司,总市值4.78万亿元,IPO融资约3800亿元。
这是截至2021年7月21日的科创板市场数据;也是短短两年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的结果。
两年前的今天(7月22日),首批25家科创板企业上市,开启了中国资本市场新的一页。
今天下午,上交所组织召开科创板上市公司座谈会,总结两年来科创板建设稳步推进、注册制深入发展的情况。从各项发展来看,科创板对“硬技术”支持的集聚效应和示范效应持续增强。
多位受访者向《经济观察报》表示,科创板的设立和试点注册制为大量技术创新企业提供了融资便利,对提升服务技术创新企业能力、增强市场包容性、强化市场功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在他们看来,在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向好的背景下,科创板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硬科技”成色足
科创板成立之初,就明确将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六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开业以来,大量科技创新企业通过登陆科创板实现上市融资。
根据上交所在今天的座谈会上给出的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占科创板市场近75%。改革“试验田”作用充分发挥,19家无利可图企业、2家特殊股权结构企业、3家红筹企业发行上市。在科创板,从受理申请到完成注册,平均需要6个多月的时间,审核周期大大缩短。一系列关键制度创新在“试验田”得到检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科创板市场总体稳定。一级市场保持正态分布节奏。今年以来,募资总额已达755亿元,占同期a股市场募资总额的三分之一。市场预期清晰稳定;二级市场指数稳中有升,交易活跃温和,投资者结构持续优化,个股日波动低于市场整体水平。
具体来说,经济观察报记者查询了Wind信息数据。截至7月21日,从主题分布来看,科创板上市公司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公司数量最多,达到239家;生物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公司数量排名第二和第三,分别为128家和98家;新材料行业公司也有68家,排名第四。还有节能环保行业33家,新能源行业22家。
区域分布上,长三角领先。江苏、上海、浙江位居前五,在省级行政区中分别以111、89、56排名第一、第三、第五,广东、北京分别以101、81排名第二、第四。
从R&D投资强度来看,科创板上市公司中,R&D投资占营业收入0%-10%的有182家,10%-20%的有92家,20%-30%的有19家,30%-50%的有8家,50%以上的有12家。
从R&D人员比例来看,只有12人不到10%,114人在10%-20%,71人在20%-30%,35人在30%-40%,25人在40%-50%,32人在50%以上。
在科创板支持和鼓励“硬
年,科创板收入排名前十的公司营收占板块整体营收的48%,净利润占板块整体净利润的39%,其营收、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3%、86%。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科创板公司合计实现营收981.55亿元,同比增长70.88%,净利润119.91亿元,同比增长216.4%;同时,科创板公司研发投入继续保持高位,一季度合计研发投入为84.34亿元,占营收比例的平均值为18.90%。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今年6月举办的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上表示,科创板注册制改革整体效果较好,符合预期。一是支持“硬科技”的示范效应初步显现,二是改革的“试验田”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三是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多名上市公司负责人在今日下午的座谈会上表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改革,提升了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度,强化了科创企业瞄准尖端技术、卡脖子领域开展重大攻关的决心信心,通过资金实力、品牌形象和股权激励机制等提升了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能力,还降低了识别成本,提高了资源整合能力。
允泰资本创始合伙人付立春向记者表示,“作为改革‘试验田’,科创板最大的特色在于新、创、引。”其“新”在于,科创板是一个新兴的板块,没有之前存量市场的一些历史包袱,没有对核准制的路径依赖;“创”在于,科创板设立之时借鉴部分国际经验,整体制度具有创新性和领先性;“引”则在于,科创板带动了整个资本市场向法制化和市场化的方向去升级,起到了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包括注册制改革以及后来主板与中小板的合并。
科创信息指数将发布
7月22日,上交所还披露了科创板新动向——为及时反映科创板上市证券的表现,为市场提供多维度投资标的和业绩基准,上交所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8月16日正式发布上证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指数(以下简称“科创信息”)。
公告显示,科创信息从科创板市场中选取50只市值较大的下一代信息网络、电子核心、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等领域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科创板市场代表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2020年7月23日,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以下简称“科创50”)作为科创板首条指数正式亮相。科创50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样本空间包含科创板上市的股票及红筹企业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存托凭证。
科创50自发布运行一年以来,以其基点计算,一年半时间的涨幅超过50%。截至2021年7月21日,科创50收于1565.64点,位于历史80%分位点附近。目前科创50平均市盈率为70.71倍,受益于盈利加速,其较发布初期反而下降了10%。
上交所数据显示,科创50成分公司2020年合计实现营收2054.59亿元,净利润209.93亿元,占板块整体营收的50%,整体净利润的42%,营收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9%、51%。纳入沪港通标的的12家公司和富时罗素A股指数的11家公司业绩稳健,7家公司营收和净利润双增长,科创板影响力和国际化程度持续提升。
上交所表示,新一代信息技术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科创板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和特色。上证科创板新一代信息技术指数是继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之后又一条表征科创板市场的主要指数,将丰富科创板市场指数体系。
拟引入做市商制度
就在科创板开市两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于7月15日正式发布《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在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和制度方面,研究在全证券市场稳步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在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制度。
证监会数据显示,科创板运行两年来主要指标表现平稳,但流动性出现分化,头部企业成交情况较好,而中小市值企业交易活跃度不足。
粤开证券研报显示,截至7月15日,科创板310家上市公司合计流通市值为1.38万亿元,其中最小市值4亿元,最大市值734亿元,有20家企业日换手率低于1%,并且多家公司日均成交量不足50万手。
粤开证券研报认为,做市商制度有望进一步提高科创板流动性。做市商制度可以在交易信心不足时,通过做市商充当证券买卖的双向报价人,保证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参考之前新三板市场实施做市商制度后,交投热度和市场指数大幅提升,科创板引入做市商后有望带来市场热度进一步提升,更好的助力硬科技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则告诉记者,科创板大多数公司并没有流动性问题,少量公司存在流动性问题,这也是市场的选择。靠做市商做市,不足以解决流动性问题。他认为,新三板的做市商制度已经证明了这点,做市商制度属于一般市场交易的补充,但不是决定性的,市场规律才是根本。
不过,王骥跃也表示,从机制上来说,做市商的存在仍有意义。允许做市商存在,就提供了一种交易方式;有人愿意做市而不得,也是有损于市场效率的。总结一下,做市商制度确实能帮助完成市场交易,但不可能起到决定或扭转市场趋势的作用。
付立春也表示,开设专门的平台有助于拓宽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促进金融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更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资本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并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仍有尚待完善之处
发挥制度改革“试验田”功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是设立科创板的目标之一。开市至今,科创板贯彻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从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推进制度创新,建立符合科技创新型企业特征的持续监管制度体系。目前看,多项新制度和新机制运行稳定,效果良好。
不过,也有受访投行人士认为,科创板仍有一些待完善之处。例如,在审核注册环节,监管免责性审核倾向,距离注册制精神还有距离。再者,从交易所审核完结到注册之间的时间不确定,带来了整体申报时间的明显延长。此外,发行端控节奏,固然可以稳定二级市场预期,但控节奏本身是不符合注册制市场化法治化精神的。
易会满此前在陆家嘴论坛上对于IPO发行有所收紧的观点回应称,IPO发行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松。他指出,在发行节奏上,需要综合考虑市场承受力、流动性环境以及一二级市场的协调发展。同时,证监会一直对企业自主选择上市地持开放态度。
受访投行人士还表示,中介机构责任边界问题仍然突出。此前,多位保荐代表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券商在进行保荐工作的过程中,很多时候仍然需要将保荐机构、会计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责任“一肩挑”。权责不清晰在实际操作层面也使得保荐机构承担全责,但与此同时会计师和律师方面也如同“一根绳上的蚂蚱”,谁都无法撇清责任,于是各方都得进行大量重复性的工作,无法形成一种标准化的业务流程。
2021年7月9日,证监会公布施行《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即对上述权责不清晰等现象提供了工作方向。
记者从多名投行业者处获悉,《指导意见》的出台落点于一贯备受关注的标准问题和责任边界问题,在当下注册制改革有序开展的节点上为券业明确各方需落实信息披露这一注册制的核心要义,并切实有效地厘清中介机构责任。
另外,上述投行人士还表示,科创板发行定价环节仍有调整空间。他指出,询价机构利用规则优势压价食利,一方面进入实体经济的资金被打了折扣,一方面又带来二级市场暴涨。在新股发行已经是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发行定价机制上更应重视公平合理。上市初期的股价暴涨,一方面是发行价被压低,另一方面是新股实际流通数量少以及做空机制不完善,在锁定期不能变的情况下,可以进一步放开限售股的融券比例,增加实际流通规模。
此外,在今日的座谈会上,参会上市公司围绕自身做强做大需求,向上交所提出了一些建议意见,包括进一步鼓励产业链并购重组、提高再融资效率、助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合理优化股权激励税收政策等。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今后将重点围绕以下4个方面推动科创板高质量发展,为全市场推行注册制打牢基础:一是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坚守科创板定位,聚焦支持“硬科技”企业;二是继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严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入口关”;三是继续坚持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四是积极研究新股定价完善措施,并加强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