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闻-闽南网]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与往年相比,从2019年开始,福建省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由线下改为线上。缴费标准为2000元/人。
《通知》显示,高校应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19年3月1日至20日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以下简称公共服务网),进入“服务平台”进行“个人报名”,按照“申请就业创业补贴”操作说明进行网上申请。公共服务网将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核对省内毕业生的申请资格,毕业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将于4月15日前完成对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各高校要根据评审结果,公示拟在本校发放求职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相关材料,经市人才服务中心汇总后报送市人社局(就业创业促进办公室),并从市财政局当年拨付的就业专项资金中按规定拨付高校资金。高校要在毕业生离校前给予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对象
在厦门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高级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班,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人;残疾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已建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已建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来自极端贫困人群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深造、出国、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纳入补贴对象;毕业生只能按一个身份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不重复享受。(厦门晚报记者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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