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记者从自治区残联获悉,近日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多项政策,包括残疾人自主创业支持范围、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和优先照顾、税收优惠和减免费用、财政支持和财政补贴、支持重点对象和互联网创业、提供支持保障和就业服务、进一步加大残疾人自主创业减税免税力度等
创业支持
政府和街道设立交易市场、设置商店、摊点、农民书店,新建彩票投注站、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当为残疾人预留不少于10%的场地,并适当降低摊位费和租赁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免费提供店面。
税收优惠
残疾人向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为残疾人提供加工、修理、更换服务免征增值税。残疾人取得的劳动收入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减按50%的比例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补贴
残疾人自主创业,小微企业为残疾人安排就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商业担保贴息贷款。残疾人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为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支持带头
广西将重点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带头人和传承人。未来将重点发展壮锦编织、贝雕、藤编、倪星陶艺等广西特色手工业,开发就业岗位,开展手工技能培训,帮助残疾妇女从事手工编织生产,促进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登录中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中国残联推出的为全国残疾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可以了解更多残疾人的招聘、就业和创业情况。
*文章信息来源南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