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带紧邻饮用水取水口,年产80万吨矿泉水生产线违规侵占湿地公园、小水电工程、道路修复、污水处理厂.所有这些都发生在一个小湿地公园里。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随第七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团考察广西贺州市昭平县,发现广西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4年后,违规推出8个“五花八门”项目。相关部门多次指出相关问题后,仍未积极整改,也未对违规项目进行紧急制止,直至督查组下沉检查。
“五花八门”:修路、设厂、建电站……小小湿地公园4年建设8个违规项目
一边是人们饮用水的取水口,几十米远,另一边其实是漂浮在水面上的垃圾带,面积大概有半个足球场那么大。
4月23日,记者在广西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昭平水电站大坝前看到这一幕。垃圾带里堆满了水葫芦、树枝和一些塑料瓶等垃圾。一排浮标拦截漂浮的垃圾,一台机器正在慢慢清理垃圾。
水电站工作人员解释说,由于前几天下雨,桂江上游的垃圾被冲下,堆积在大坝前,还没来得及清理。
4月23日,湿地公园取水口附近的垃圾带。(新华社记者高静摄)
这种污染危害只是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的一个“小问题”。
广西昭平桂江国家湿地公园于2016年12月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开展试点工作。湿地公园主要位于桂江及其支流桂花河,规划总面积1199.95公顷。
记者了解到,桂江岸边一家年产80万吨矿泉水的生产企业已于2019年投产。今年4月,经政府相关部门通知后停止生产。记者在现场看到,企业厂房内还堆积着大量尚未出厂的矿泉水。
督查组指出,面对矿泉水生产线项目占用湿地公园的“开发保护”问题,为使项目顺利实施,相关主管部门作出将项目用地出让出湿地公园规划范围的决定。
2018年1月1日实施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规定,撤销、更名、调整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和功能区,必须经国家林业局批准。
2018年3月,昭平县林业局、贺州林业局分别下发材料,表示年产80万吨矿泉水生产线项目已调出湿地公园范围。
检查人员发现,湿地公园试点以来,朱温水电站、80万吨矿泉水生产线、朱温镇污水处理厂等8个项目存在未经湿地公园生态影响评价或不符合分区管理要求的违法建设,占用湿地公园面积8.52公顷,其中湿地保护面积1.68公顷,恢复重建面积3公顷。
河边的白房子是矿泉水生产企业的厂房。(新华社记者高静摄)
“拖字诀”:多次被查,督察组来之前才停产整改
据记者采访,并不是第一次发现督察指出的违规行为。去年上半年以来,国家、自治区等有关部门多次指出湿地公园存在违法建设项目,但当地整改工作迟迟未能展开。直到今年4月中旬,在检查人员进入下沉阶段之前,相关项目被彻底叫停整改。
湿地公园试点期间,湿地公园内陆续选择建设了多个建设项目。但昭平县林业局、湿地公园管理处作为主管部门和单位,从未进行有效监管,未能及时发现项目违法建设。
2020年6月,自治区对nat进行了整合优化
yle="font-size:15px;">即使这种已经打了折扣的整改,推进过程依然非常缓慢。2021年1月,自治区林业局组织对广西桂江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开展验收评估等工作,发现并指出相关问题。2021年2月,昭平县才开始着手开展相关项目整改工作,印发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昭平县林业局对各个项目违规建设问题立案查处,但文竹水电站、80万吨矿泉水生产线、文竹镇污水处理厂等3个项目仍未停止建设或生产,整改成效十分有限。
今年4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场督办湿地公园违规建设问题时,又发现2个新增问题。对这2个问题,此前昭平县林业局、湿地公园管理所并不掌握相关情况。
直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场督办反馈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入下沉阶段前,昭平县才真正重视整改工作,相关项目全面停产整改。

当地一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现场已经停止施工。(新华社记者高敬 摄)
“解剖麻雀”:审批环节层层失守,多部门“集体违规”
督察组指出,湿地公园试点4年,保护管理严重缺位,8个项目在湿地公园内相继违规建设,湿地公园近乎隐形。
湿地公园暴露出的问题涉及当地的交通、水利、招商、环保、林业、发改等多个职能部门,被督察组称为“集体违规”,非常具有典型性。
督察人员表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以后,昭平县政府对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意识淡漠,湿地公园保护和管理履职缺位、管理弱化,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审批环节层层失守,导致违规建设项目轮番上阵。
从一个小小湿地公园的问题,可以发现一些地方的共性问题。督察人员坦言,跟之前督察发现的各种大案要案不同,这个湿地公园暴露出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保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缺失,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重大问题。
目前,广西贺州市政府网站已发布消息称,昭平水电站坝前桂江江面上的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其他问题正在加紧整改。(记者高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