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方都市报7月22日报道(记者田春雨)近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发布关于征集第六批“海南省创业导师”的通知,从省内外招聘创业带头人,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给予创业者更好、更专业的服务,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征集对象
1.在自贸港优惠政策、产业发展、就业创业等领域有一定研究成果的高校和研究机构副高级专家学者;
2.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管理、指导、服务职责,对自贸港相关政策、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
3.具有法律、会计、经济咨询等社会服务机构中级以上职称或者执业资格,从业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4.独立创办企业或者其他单位5年以上,且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家;
5.在行业中型及以上规模企业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以上职务并工作5年以上的企业管理人员;
6.在农业技术、畜牧业、高科技、税务、金融、市场分析和风险投资领域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员工;
7.我省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导师职责
1.在项目规划、业务开通指导、市场分析、运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技术支持等方面提供公益咨询和指导。并参与创业项目评审、投融资评估、创业讲座等活动。
2.为创业孵化、创业服务、风险投资融资或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参与相关公益活动。
3.接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安排的其他公益任务。
导师权利
1.创业导师按照“自愿、公益、共享”的原则,提供各种服务,参与各种活动。邀请创业导师参与项目示范、咨询诊断、培训教学等创业帮扶活动。邀请单位可以酌情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
2.创业导师可参加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考察、座谈、交流等活动,创业导师的重要成果将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参考。
3.创业导师在聘用期间可根据《海南省创业导师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以“海南创业导师”的名义从事公益活动。优秀的创业导师和指导、帮助创业者的事迹,将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新媒体等方式做好宣传和推广。
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7月25日前将《海南省创业导师申请表》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电子邮箱:hnjyjrcc@163.com,电话:6530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