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1
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和创业政策
适用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新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在大学毕业生毕业或离校后一年内招聘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
政策标准
1、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社会保险单位支付部分补贴。
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本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4.合格人员《就业创业证》第2、3、6、7页复印件;
5.企业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7.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申请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还需提供:
8.合格大学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9.中小企业承诺函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进入【线上办理】,,的收款入口(河南就业网上服务大厅)后点击单位项目
注册登录单位信息后,点击单位社保补贴
点击网上办理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
【线下办理】
申请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准备材料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进行申请审核,并在附件2-3电子版中发送指定电子邮箱地址;
审核公示
经审核符合享受补贴的中小企业和人员名单
5个工作日的公示;·资金拨付
享受补贴企业及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送市财政局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补贴2
就业创业政策之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
适用对象
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
政策标准
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材料
·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实名登记毕业生交通银行账户
·实名登记人员毕业证
·实名登记人员身份证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进入领取入口(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个人事项

·注册并登录后点击就业补助资金选项

·点击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选项

·点击网上办理

·填写个人信息

【线下办理】
·申请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出申请并认真、如实、完整填写《河南省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提交给荥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受理初审
荥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审,初审结束后报荥阳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就业科审核。
·审核公示
荥阳市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局就业科对经荥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初审的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
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高校毕业生个人交通银行账户。
补贴3
就业创业政策之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适用对象
1、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2、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
政策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每年7月至次年6月申请上一个缴费年度的补贴,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020年7月-2021年6月份养老保险补贴金额366元/月,医疗保险补贴金额265元/月。每人只能在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一次,不可重复申请。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4.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2、3、5、7)复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上一个缴费周期);
6.申请者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交通银行)。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进入领取入口(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个人事项
·注册并登录后点击就业补助资金选项
·点击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选项

·点击网上办理

·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

【线下办理】(首次申请采取线下办理)
·申请
申请人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受理初审
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审核公示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对乡镇(街道)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资金拨付
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补贴4
就业创业政策之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适用对象
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注册地在荥阳市)。
政策标准
按照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的凭证材料;
5.被吸纳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或被吸纳登记失业人员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2、3、6页)复印件;
6.社保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录用后任意1个月即可);
7.银行工资发放流水;
8.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9.中小微企业承诺书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1. 【线上办理】
·进入领取入口(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单位事项
·用单位信息注册并登录后点击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点击网上办理
·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电子材料

【线下办理】
·申请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原则上每一季度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符合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统一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审核、公示。
·资金拨付
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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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时小伟
责编|吴立新
签发|李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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