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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户整村移民应该怎么安置,移民户创业有哪些政策

(一)保障搬迁群众的基本权益

1 .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一是搬迁户在原承包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上的权益不变,搬迁户享有的支农惠农补贴不变。严禁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为条件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二是搬迁农户迁出后,应继续保障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的公益林补贴、抵押担保、林业增值收益等政策,确保其不离开土地不离开权利。三是搬迁农民退耕还林或在未利用地植树,享受政策规定的退耕还林或植树优惠补贴。经批准保留的生产用房、自留地复垦土地所有权归原集体经济组织,复垦后的绿地计入拆迁户承包面积,并给予权属登记。四是在保持被拆迁户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惠农政策权益不变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被拆迁户自愿到安置点落户。户籍暂未转移的,跨县(市、区)安置居住证和县内安置“市民扶贫搬迁卡”纳入当地居民管理,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务。

2.引导土地有序流转。一是对于有流转价值的承包地、山林地,鼓励引导拆迁户自愿有序流转,流转收益归拆迁户所有。自然村整体搬迁,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统一流转发展,一时难以流转的,由县级平台公司统一存储开发。二是鼓励零星拆迁户的承包地、山林地通过流转、交换、分包等方式自行流转。或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社统筹转让开发。三是对不能耕种的承包地,符合条件的可以实施退耕还林、建设防护林等生态工程,拆迁户依法享有的土地政策补偿不变。

(二)群众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搬迁

1.学校服务。移民安置地政府提前对接搬迁人员子女入学,落实教育学位,提供就学设施,及时为搬迁人员子女办理入学手续。

2.医疗卫生服务。对于拆迁户中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按照政策规定,要建立台账及时进行救治,并将救治信息录入国家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实现大病专项救治的规范有序。对已搬迁到扶贫点的贫困户慢性病人口,应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让他们签字。易地扶贫搬迁的参保贫困住院患者在安置县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3.社会保障服务。拆迁户迁入城镇后,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和劳动关系稳定的人员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落户或申请居住证和《易地扶贫搬迁市民证》的搬迁群众,可纳入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

1.搬迁人员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已建卡的贫困劳动力和组织劳务搬迁扶贫的劳动力输出到户籍所在地县域外的省外的,每人给予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输出到户籍所在地省外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搬迁劳动者,将落实减税免税、财政补贴、场地安排、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补贴等政策。对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搬迁劳动者,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3.支持底层解决困难群众就业。拆迁户中就业困难人员将通过治安巡逻、公共行业巡逻等巡逻巡查、养老服务、特困供养服务、留守儿童照料等邻里互助、村庄保洁、河道管护、农村“群通”道路养护等一线公共服务、就业扶贫信息统计采集、就业扶贫服务等帮扶管理岗位实现就业;依靠各种农民特产,

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就业扶贫车间、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及各类园区企业实现就业或从事刺绣、银饰加工、特色编织、来料加工等居家就业且收入较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从2020年至2021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可申请每人每月400元的就业扶贫援助补贴。


4.落实技能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搬迁贫困劳动力技能


培训补贴按每人每天100元执行。对各类培训机构(含用工企业等)开展搬迁劳动力脱产培训的,根据培训天数和培训后的就业情况,统一落实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每天40元的生活补贴,搬迁劳动力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需生活补贴由扶贫资金列支,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搬迁群众文化服务


在安置点规划和建设配套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丰富搬迁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针对搬迁群众需求循序渐进开展市民意识培育、扫盲和扫盲后继续教育、生产生活方式适应性教育,帮助搬迁群众适应城镇生活。


(五)实际搬迁要求


实际搬迁入住是指安置住房经质量验收(或竣工验收)合格、搬迁群众已迁入新房稳定居住的状态。一般情况下,看一个家庭是否已实际搬迁入住,可以通过查看屋内是否已搬入家具、灶具、被褥等必要的生活用品,但更主要的还是通过查看该家庭的用水、用电记录等生活痕迹加以判断。原则上,搬迁群众应在拿到住房钥匙后6个月内搬迁入住。举家外出务工的搬迁家庭,室内至少应已搬入必要的生活用品。


来源:省扶贫办官网


主办单位:遵义市扶贫办(遵义市外协办)


审 核:肖兴国


本期编辑:卢贤隐 蔡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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