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开始与客户交谈时,应该保持冷静。千万不要有想让客户委托我来处理这个案子的心态。如果你有这样的心态,顾客会看到,会增加他们对你的不信任。
当客户没有和你签订代理合同,没有支付代理费的时候,你千万不要说漏嘴,把你的意见全部说出来。你的观点应该在第一次开庭时表达,并且应该向法官表达,而不是全部向客户或委托人表达。
"狡猾的兔子死了,狗做饭了,鸟儿们弓着身子躲了起来."你已经让别人知道了一切,你还有利用价值吗?
有些人为了获得客户的信任,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结果客户不需要你了。你还在抱怨顾客的不守信用。你不应该反思自己的问题吗?
你可以让客户知道基本问题,不需要展示你知道的所有解决方案。核心解决方案必须保密。包括诉状在内,应当清晰模糊,不能完全展示。律师应该注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很多情况下,委托人和律师之间的纠纷是由于律师未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诱导委托人而引起的。他什么都知道,所以利用你没用,所以他必须作弊。这不是你自己给自己找的麻烦吗?世界上只有永恒的利益,却没有永恒的友谊。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业务做的好不好与一些细节事务紧密相关。年轻律师是否在思考着是否有什么做律师的秘诀?我告诉年轻律师做律师的秘诀是有的,就是把这些细节事项做好了就是最好的秘诀。千万不要想找到独家功夫的秘诀,只有踏踏实实做业务就是最好的秘诀。我今天谈的有关律师与客户的一些细节问题,是涉及到多方面的。这里谈的是客户,也就是到律师所或者其他方式与律师交往的委托人或者潜在委托人。这个“客户”与委托人是有区别的。分述如下:
客户是谁?你不知道。所以,你永远不要把客户的承诺当回事。有人来找你说委托你代理这个案子。其实他内心只是想要免费的法律咨询;如果你真的把一切都告诉他,他可能会找借口离开,再也不会来了;即使他和你签了代理合同,他也不会付钱。这份合同不是白白签了吗?如果客户同意你什么时候来?不要当真,尤其是对没有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的客户。他那时不会来,所以不要打电话来问问题。有些客户让你明天过来签代理合同,但是他们当时没有到。那是因为他不想委托你。他只是安慰你给他免费的法律咨询。不能说他在免费咨询另一位律师。
一、与客户的接谈心理的事项。
有些律师在收到委托人的原始材料时,特别是没有委托你的时候,喜欢保留。如果你保留了别人的原始证据,并不一定意味着委托人一定要委托你。这样做,顾客会感到不安。有时候听其他客户谈过这种情况,后来客户要了原始证据,有些律师不愿意给别人。不拧的瓜不甜。再说了,如果原始证据丢给客户,怎么交差?即使你不承认收到原作,如果在社会上传播,也会严重损害你的声誉。
二、对于客户的承诺,千万不要信以为真。
当一些律师接待客户时,他们鼓励他们起诉。这是律师的禁忌!得等当事人决定是否起诉。如果客户委托你,你应该三思而后行。绝对不能保证。如果你确定,这是律师为自己挖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