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粤港澳大湾区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近日正式在珠海落地。
优惠政策具体措施
根据市财政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联合发布的《 《珠海市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人才认定及财政补贴暂行办法》 :对于在珠海工作的海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珠海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按应纳税所得额为超过's15%计算的税额部分,珠海给予财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已缴税额包括's工资薪金所得、劳动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区级以上人才工程或者人才工程的补贴收入。
同时,
给定国家和省
根据支持大湾区建设具体措施,
我市已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
高端人才与市外人才短缺
鉴定标准与人才鉴定
以及发放补贴的程序。
1、受惠面较广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受益群体是在珠海工作的海外高端、紧缺人才。《办法》规定的海外高端、稀缺人才认定标准,既体现了省级政策的规定条件,又增加了珠海人才政策的特色,如符合“珠海人才计划”的四类人才,增加高校、医疗单位教授、副教授,覆盖人才范围广,有利于鼓励和吸引海外人才来珠海创新创业。
2、网上申报,一次提交
依托“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管理平台”实现网上申报,申请人“最多跑一次”或无需跑。申请人需先在网络平台上提交人才认定和财政补贴申请材料,待人才公示无异议后只需提交现场考察原件,只需运行一次。此外,实现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避免了申请人被重新审核。对于获得该类型人才认定的申请人,无需现场核查。
3、同类事项不重复补贴
享受珠海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的申请人,将不再享受珠海市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励等同等性质的政策和待遇,遵循同一人同一事不重复补贴的原则,力求公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办法》事先严格说明了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详细列出了可以不申报的情况;在事件发生时,税务、公安、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核实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事后,对补贴发放后三年内发现的问题进行追溯检查,加强了严格的审计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最重要的问题来了
何时开始申请?
《办法》规定受理时间为纳税年度次年的7月1日8月15日,主要考虑应在次年6月30日即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后准确计算税负差异。也就是说,明年7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就可以开始申请补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