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赵青、记者刘浏)杜某原本是一名网约车司机。由于竞争激烈,收入下降,他考虑做副业补贴家用。2018年11月的一天,他突然想起来自己的跑车用的是黑色汽油。当时他听人说这个“卖油生意”好像赚了不少钱,于是灵机一动,打算加入这个“卖油生意”。杜某先是联系了曾经给自己卖过汽油的人,确定了“货源”,从网上购买了油枪、油桶、电池等设备,将自己的面包车改造成了“加油车”,然后在小区附近找了一个临时停车场,开始了“售油生意”。
因为曾经是网约车司机,杜某有很多网约车司机的微信群。他在集团内发布大量广告,并印制小卡片和传单以吸引业务。因为油价低,很多网约车司机和私家车主纷纷上门。“灵活”的杜某,不仅在停车场加油,还在家里“随叫随到”加油,就像开“流动加油站”一样,以躲避司法机关的打击。事实上,杜某虽然宣称自己在卖95号汽油,但并不知道自己卖的是什么汽油,卖的人也含糊其辞,但杜某隐瞒了这一事实。渐渐地,杜某的生意红火起来,忙不过来,就招了弟弟换班加油。两个人一天两班倒。杜某负责收钱取油,弟弟负责给客人加油。
2018年12月下旬的一天,生意火爆的杜某发现自己的燃油车车窗被撬开,刚进的两桶汽油不见了。虽然杜某很生气,但因为他的黑幕生意,他不敢报警。但杜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他开始偷偷摸摸地找出可能是谁偷了他的汽油。一天,他听说一辆可能是“同事”王的汽油车出现在一个停车场。杜怀疑车主偷了他的汽油,于是打算“针锋相对”。于是,12月24日凌晨,杜某向朋友借了一个汽车甲板,用钳子等工具开着自己的“油罐车”。12月24日凌晨,他找到王的车,撬开车窗,用车上的加油设备从车内的油桶里偷出1000多升汽油,并带走一节电池。
12月25日,被发现盗窃的王向公安机关报案。2019年1月16日,警方发现涉嫌重大犯罪的杜某,发现杜某及其兄弟仍在非法销售汽油。他们在现场被捕,并没收了用于加油的汽车和车辆。看守所里的杜某面对司法人员后悔不已,明明知道自己没有执照是不能卖汽油的,但他很幸运。如果他平平安安地工作,不考虑歪门邪道,即使赚不了多少钱,也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现在他不仅被调查,还把自己的亲弟弟拖下水。
经审查,杜某及其兄弟私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货物,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经查明,杜某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杜某应数罪并罚。检察官也要提醒这里的群众,不能贪图便宜,去不正当的加油点加油。这些人大多销售不合格的燃油,不仅质量低,可能对车辆本身产生不良影响,还容易引发爆炸等安全事故。如果发现类似的黑色加油点,一定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