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3月16日电(记者许岩上官蓉蓉)从今年秋季开始,福建民办本科院校学历教育学费和住宿费(含中外合作办学和闽台合作办学,不含高等职业教育学费)将由学校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
福建省教育厅16日在福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上述消息。这意味着国家要求的民办本科院校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在福建正式启动。
福建有15所民办本科院校,其中包括扬恩大学、闽南理工学院、厦门理工学院等8所民办院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集美大学成毅学院等7所民办独立学院。市场化改革前,这15所民办本科院校全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国家近年来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推动民办本科院校教育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目前,在全国各省中,江西、上海、广东等15个省份均对民办本科院校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经调查,福建大部分民办高校呼吁收费自主。而且福建民办本科院校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基本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福建民办本科院校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已经开始实施。
相关人士指出,此次市场化改革将推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整合教育资源,增强办学活力,尤其有助于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参与学校项目建设,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本,扩大办学资金来源,为民办高校可持续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厦门理工学院院长蔡元利表示,这项改革是我们期待已久的事情。改革后,我们将更加注重校园环境和师资队伍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教学资源。“不同地区学费有差异,学费价格调整不会超过10%”。
为规范收费行为,福建官方要求各民办高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规范学校代收代付行为,严格执行各项奖助政策;还要求各地加强对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涉嫌乱收费行为。(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