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记者在广安市华英财富中心万福达超市门口看到,一个“无理由退货线下试点示范单位”的招牌挂在显眼位置,周围贴满了许多无理由退货的海报。
来到超市售后区,店长王平正在给顾客讲解退货换货。“你很快,任何问题都能及时解决。”前几天在这里买水果的严女士办理了退款,满意的离开了。
王平告诉记者,过去,奶粉、纸尿裤等产品如果影响二次销售,顾客是无法退货的。现在只要消费者对自己购买的商品不满意,可以在7天内随时拿着购物小票去商店,没有理由退货。“虽然这种方式对于企业来说有一定的风险,但是可以提升客户的购物体验,让他们安心,提升我们自身的口碑。”王平说道。
据悉,为激活消费潜力,降低疫情对经济和消费的影响,推动“消费补贴”,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线下无理由退货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家纺、家电、大型商场消费品等全部三个行业类别实行不合理退货,并鼓励在其他有条件的行业或类别试点推广,旨在优化市场流通和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消保处齐念生介绍,《通知》还明确了承诺规范、退货规范、退货时限、诚信标准。具有一定代表性和覆盖面的商品无理由退货,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含7天)。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不少于15天和30天。购物凭证上应当载明与不合理退货相关的重要信息,并明确退货条件、方式和程序。
《通知》指出,消费者选择无理由退货的,应当在经营者承诺的期限内,持购货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向经营者提交退货单。属于经销类的商品无理由退货的,从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的次日起计算;自筹的,从经营者开具购物小票之日起计算。消费者退换的商品不得影响经营者的二次销售,商品本身的原有质量、功能、外观、完整性,附件、标志、保修卡、说明书、外包装等应当视为商品完好。
“没有理由线下退货,让消费者可以吃到线下购物的‘后悔药’。”齐念生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消费者体验、社会监督、行政检查、消费者投诉等环节按照12分扣分制进行动态监管,对未履行不合理退货承诺的单位,每处扣1分,并将停止使用“不合理退货线下示范单位”统一标识,进一步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义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印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