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NDRC〔2021〕655号)规定,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3亿元,支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业园区能源利用优化工程、减碳技术创新示范、城乡建设低碳转型、资源再生淡化减碳等重点项目建设,助力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和碳中和目标。
本次投资计划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二氧化碳排放高峰和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坚持“一钱多用”的原则,优先布局京津冀地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重点区域, 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降碳项目建设,促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推动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各地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和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争取早日建成,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