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5月16日电(记者张道正)记者16日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提升城市竞争力,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与市人才办合作发布《天津市人才公寓认定支持办法(试行)》,助力“海河英才”在津创新创业,服务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据图:招聘会。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办法》从五个方面出台了12项扶持政策。一是在公寓筹集上,以促进产城融合为重点,盘活现有闲置建筑,以适度新建建筑为补充,多渠道筹集房源,满足人才住房需求。二是在认定条件方面,明确人才公寓应满足日常生活、居住条件要求,消防、安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实现封闭式管理。三是在认定程序上,明确了申报、初审、复审、认定四个环节。四是在入住对象上,明确“海河蔡颖”行动计划引进的人才,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招聘的人才,以及其他急需引进的人才。第五,在政策支持方面,提出了土地利用规划、水电供暖价格、消防验收、财政补贴等六项配套政策。
该政策在四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一是支持新建、改建人才公寓。《办法》明确新建、改建符合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相关规定且兼容比例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人才公寓,无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办法》规定,支持产业引领、人才密集的重大项目,采取“一案一议”。二是降低水、电、热成本。《办法》明确人才公寓用电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居民生活价格政策,水、热执行住宅价格标准。三是明确消防安全和验收标准。《办法》规定人才公寓按照宿舍、酒店、住宅标准进行设计和监督,包括消防安全标准和验收标准,为我市人才公寓发展扫除了制度障碍。四是提供资金支持。《办法》明确每年评选5至10家经认定后已运营一年的人才公寓,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结束)
[编辑:张艳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