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卢勇、实习生报道,2017年,心怀回乡梦想的韩响应招商号召,回到家乡宜春市原州区,租了400多亩地办起了农场。他设想将农场建成集种植、观光、养老度假、接待为一体的生态农场。
然而,今年12月初,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农场杂草丛生,荒无人烟。韩很难掩饰自己的无奈。土地被出租,树苗被种植。项目投资200多万元,但农场344亩土地已纳入宜春教育体育新区规划控制区。当地政府已经向村民支付了赔偿金,但他们一直在“悬挂”韩学习的农场。既没有建设也没有开发,也没有任何补偿,‘我们应该如何保护民营企业的利益?谁有信心在这里投资发展?韩垂学心灰意冷。
1.事件:投资返乡的农地被无偿征用。
韩垂学,46岁,宜春人,之前一直在广东开服装厂,事业有成。2017年2月,为响应招商号召,他回到家乡成立了宜春春意生态农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意农场”),同年7月与宜春市原州区湖田镇政府签约《服务业项目投资合同》,准备在湖田镇建设一个集种植、观光、养老度假、接待为一体的生态农场。规划用地400余亩,与湖田镇樟树村乐嘉集团签订30年土地租赁协议。之后,韩按照春意农场的规划,研究开垦荒山,种植果树。
培育40多亩低洼稻田,花费40多万元,建设基础设施,花费60多万元。据韩垂学介绍,包括开垦荒山、收购青苗和化肥等,春意农场的初期开发已投入200多万元。
没想到,2018年,湖田镇政府贴出了征收公告。韩垂学从湖田镇政府获悉,春意农场344亩土地已纳入宜春教育体育新区规划控制区,不允许进一步建设开发。
征地公告发布三个多月后,征地补偿款已经全部支付给了乐家嘴的村民,但出租村民土地的春意农场却没有收到任何款项。包括房屋、果树和基础设施在内的地面附着物迄今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不允许我继续扩大生产,也不补偿我投入的设施设备。作为一个民营企业,我们感到无能为力和无助。韩垂学表示,项目无法开展,心灰意冷,回到广东。
2.场景:果园区杂草丛生,灌木环绕。
12月7日,在湖田镇春意农场,我看到杂草丛生,一条小路弯弯曲曲,小路两旁是一片片低矮的灌木。记者跟着韩垂学穿过小路,来到农场的果树种植区。
韩告诉记者,刚才经过的小路是杨梅观景路,但杨梅树周围都是灌木丛。山的左边种着黄桃树,远远看去只有杂草,走近才能看到黄桃树。
韩垂学指着一幅全景的春意农场规划图解释道。春怡农场规划分为果树区、特色农产品区、垂钓区、休闲养老区和薰衣草花海景区。一开始只建了果树区和特色农产品区。
韩垂学认为,没有景区、休闲、餐饮、住宿等配套设施,很难吸引人们消费。当时看到旅游采摘观光的商机,就从广东回来投资家乡。没想到投资200多万,就遇到了区域规划的调整。"
3.回应:湖田镇政府:能理解企业困境但只能从中协调。
e="font-size:15px;">12 月 7 日上午 10 时许,记者来到湖田镇政府。镇长高如龙证实,春宜农庄确实是湖田镇 2017 年招商引资过来的农业生态项目。高如龙表示,2018 年宜春市教体新区用地规划出来后,企业目前面临的困境能理解,现在企业也不敢扩大投资,只能维持现状。湖田镇也希望尽快安排好春宜农庄地面附着物的评估征收工作。
高如龙说:"湖田镇没有这个钱,要等用地单位教体新区指挥部来对春宜农庄(地面附着物)进行征收,湖田镇只能起到从中协调服务的作用。"
据了解,湖田镇政府于 2019 年 6 月向宜春市教体新区建设指挥部汇报了相关情况,并提出希望解决此事,一直在等待教体新区建设指挥部的回复,但至今未果。
回应:教体新区建设指挥部:地块属二期工程 暂不用但要预留
据教体新区建设指挥部规划设计部汤姓负责人介绍,在教体新区规划上,春宜农庄所处地块是预留给明月山机场的物流中心仓储用地,该地块现在不一定需要使用,但需要预留好。
汤姓负责人表示,该地块属于教体新区二期建设用地范围内,一期工程大体完成才会开展二期建设,而一期实际建设时间也才一年多,预计短期内不会使用该地块,具体何时使用很难解答。
汤姓负责人解释道,具体征收工作是由宜春市教体新区建设袁州区服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袁州区服务领导小组")开展,袁州区服务领导小组会更清楚一些。
4. 质疑:地块暂缓使用补偿也暂缓 民营企业的利益谁来保护
12 月 8 日上午,在袁州区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记者找到了教体新区土地征收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赖爱国。
赖爱国出示了《春宜农庄土地征收后地面附着物还未补偿的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该《情况说明》显示,2018 年国土部门对春宜农庄土地征收时,考虑到土地征收后将对春宜农庄造成一定损失,征地工作人员通过村干部多次通知春宜农庄承包商,要求将该地块上种植的果树地块按照果园进行征收,作为对其的部分补偿,但春宜农庄承包商未同意该方案。
赖爱国还称,2018 年教体新区通过公开招标,聘请了江西省绿森林业有限公司于同年 10 月对春宜农庄地面附着物进行清点评估。2019 年 8 月,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意见征求稿,但春宜农庄承包商对评估结果不满意。2019 年 10 月,袁州区服务领导小组、湖田镇、春宜农庄承包商等多方协商,但无果。
对上述说法,韩垂学称,当时相关部门并未找过春宜农庄方面就果园征收工作进行协商,更不存在春宜农庄未同意果园征收方案一说;至于评估结果,当时他仅仅是对其中房屋补偿一块提出异议,多方协商无果的原因并不在此。当时多方协商时,袁州区服务领导小组给出的说法是,对于春宜农庄地面附着物征收与否,需要教体新区建设指挥部通过会议讨论决定。
记者通过相关资料核实,2019 年 11 月 5 日,教体新区建设指挥部召开了相关会议,会议就有关事项议定如下:关于春宜农庄、乌鸦水库、丁树金养鸡场等要求拆迁补偿工作问题,因上述 3 家企业不在教体新区一期范围内,暂不考虑拆迁工作。
至于暂缓征收的原因,赖爱国分析称,整个教体新区"盘子大",出于资金方面的考虑,对暂不使用的二期范围地面附着物暂缓征收。赖爱国表示,服务领导小组也是按照会议精神暂缓对春宜农庄的征收工作。
听闻这些说辞,韩垂学非常无奈,"我们民营企业的利益到底该如何保护?谁还会有信心来这里投资兴业?"
5. 说法:征收土地有地上附着物 政策有规定应予以补偿
针对此事,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李子君律师指出,《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实施多年,其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征收的土地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应当给其所有者予以补偿,其补偿标准按《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相关规定执行,青苗补偿的面积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
"袁州区服务领导小组所说的‘对于春宜农庄地面附着物征收与否,需要教体新区建设指挥部通过会议讨论决定’,这样的说辞是明显站不住脚的。"李子君指出,当地有关部门早早将土地征收补偿款打给乐家组的村民,而对租用村民土地的春宜农庄视而不见,这为矛盾扩大埋下了隐患。
"土地已经被征收,如果春宜农庄继续在这些土地上生产,可以视为违法。但有关部门又迟迟不对地面附着物进行补偿,显然会让企业陷入两难的境地。"李子君说。
编辑:范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