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7日讯据“上海发布”微博7日消息,毕业两年内具有上海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首次创业且符合相应申请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补贴8000元。
据介绍,申请人在申请补贴前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2018年12月1日后,在上海首次注册成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类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二、注册成功后经营一年;三、创业组织为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满六个月,其缴费单位必须与注册就业单位和申请补贴单位一致。
“上海出版”微博显示,一次性补贴将支付至创业机构账户。(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