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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开店的优势劣势 开店的想法以及优势

近日,两个关于“学校变商店”的新闻故事引起关注:蚌埠的王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平台反映,五河县于颖中学以学校要用平板电脑布置作业、教学为由,要求学生花5800元购买平板电脑。经安徽省政府核实,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长沙部分家长向12345政府热线反映,部分中小学向学生和家长推广企业开发的教学app,家长付费后只能看到孩子的考试成绩排名或试卷中的错题。(据多家媒体近期报道)

一台平板电脑的软硬件成本为5800元,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买?不,因为老师布置作业,学生在日常学习中使用。不要买这个牌子的平板电脑,可以自己从市场上买吗?不是,因为是学校指定的。不能不安装学校推广的教学APP,付费“看成绩排名”功能吗?没错,除非家长对孩子的成绩有足够“强势”的冷静态度,或者不厌其烦地要求老师把他们的成绩“点对点”发送出去。

这是学校成功销售各类信息化教具、普及各类教学app的心理基础。面对这种群体心态,平板电脑贵不贵,教学app贵不贵,不再是讨价还价的问题,而是学校靠家长“别无选择”买卖的问题。

毫无疑问,信息技术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与效率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有利于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同时,信息化教学的广泛应用,对区域间、城乡间、不同学校间教学水平的拉平,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可以不经上级管理部门允许,不充分论证使用信息化教具的必要性,就以“自愿购买”的名义强制销售。

学校不是企业,学生不是客户,两者之间不应该有经济利益。早在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通知就明确要求,严禁中小学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和收费。去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并再次强调,不得强迫或暗示学生和家长购买指定的教学软件或教材。尽管国家相关部门多次下达命令,但设计有支付功能的昂贵平板电脑和教学应用仍能进入校园,在一些地方“割韭菜”。很难说没有经济利益的驱动力。

校园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应该是一片净土。但近年来,一些学校为蝇头小利向企业敞开大门,违规向学生推销教材,甚至一些地方出现了进入中小学、幼儿园的商业广告和商业活动,使教育变成了一门生意,严重违背了师德。在数字化教学的实践中,也发生过个别学校强迫学生变相购买信息化教具,利用“薅羊毛”的事件。比如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第十二小学向学生收取“智慧课堂电子书班”费用,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第二中学强制学生变相购买高价学习机并收取服务费。在这里,学校成了超市,校长老师成了推销员,学生成了“唐僧肉”,让家长们应接不暇。

“抱一颗心,不带半根草。”只有让经济利益远离学校,才能保护教师的尊严,回归教育的本质。“割韭菜”的行为,太丑了,个别学校吃不下,必须认真整改和对待,还校园这边的净土。

作者:蔡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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