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教委发布了《市级中小学教师专项绩效奖励实施办法》,在办法中提到,对导致跨区域办学的市级重点支持项目,每所学校每年奖励200-300万元。市本级统筹招生、统筹和跨区域“校校通”招生学校按每生2万元标准奖励,统筹二级招生学校按每生1万元标准奖励,统筹三级和贯通培养招生学校按每生0.5万元标准奖励。据悉,该办法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到,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承担市级主导跨区域办学、市级统筹招生、通过培训、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验式培训等重点改革项目的优质中小学干部教师(含幼儿园),奖励对象根据需要动态调整。
奖励标准为:市级统筹招生,跨区“校额到校”招生学校按每生2万元标准奖励,两个统筹招生学校按每生1万元标准奖励,三个统筹和贯通培养招生学校按每生50万元标准奖励。
市级领先跨区域办学班,综合考虑办学规模、派出教师水平和数量、实际办学效果等因素,市级重点扶持项目奖励每校每年200万-300万元,分校(校区)中学每年奖励80万元,小学每年奖励60万元。派出分校(校区)法定代表人为出口学校,奖励系数提高20%。
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验式培训,承担市级体验式培训项目的学校,将按每期每生3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奖励核算以实际招生人数为准。
考核内容包括重点考核计划完成情况、学校管理情况、教师水平和学生学习成绩。市一级领先的跨区域办学项目侧重于社会效益、学校管理、团队建设和学生发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体验式培训项目主要关注个性化培训项目的制定、导师的配备和培训效果。
市教委强调,学校奖的发放应重点关注企业校长、跨区派驻执行校长、干部教师和参与教学的干部教师,上述人员的绩效奖励总额应不低于学校绩效奖励总额的50%。校长的绩效奖励为平均派驻人数和教职工人数的1.5倍,每增加一所学校法人,系数增加0.5倍,上限不超过3倍。
方法中明确规定学校要因材施教,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和辅助提升计划。统筹生源和统一招生在教育教学资源和校园生活方面一视同仁。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