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结婚时,重庆市民小雪(化名)花了9008元在解放碑的一家婚纱店租了一件婚纱,但结婚前两个月,她发现婚纱上有个洞,所以拒绝租。
然而,令小雪没想到的是,新娘店在合同终止后扬言“一分钱不退”。现在两年过去了,事情还没有解决。
顾客:
签合同时承诺“保证至少八成新”
试婚纱时裙身出现个大洞
双方签订的合同
2018年12月,小雪去重庆解放碑一家婚纱店签订婚纱租赁合同。双方同意以8999元的价格从婚纱店租一件婚纱,外加9元的伴娘服租金。
当天,小雪通过微信向对方支付了9008元。根据合同,结婚时,她还需要支付3万元押金(可退还),用于取出她的婚纱。
支付截图
当时婚纱店承诺要控制出租婚纱的数量,保证婚纱“至少80%是新的”。
然而,2019年7月,当小雪再次来到婚纱店试穿婚纱时,却发现婚纱上有一个洞。她向工作人员投诉后分手了。“婚纱店只说要修,违反了保证管控数量,80%保持新的承诺。”
无奈之下,小雪只好选择解除合同,但9008元早已支付给对方。“好说歹说,婚纱店总是不愿意退钱。”从那以后事情就一直拖着。小雪结婚快两年了,钱一直没退。
小雪认为,婚纱店应该全额退还租金,因为这是婚纱店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但是对方坚持“嘴里的肉不能吐出来”的原则,这让她很生气。“我还没有调查这件事对我婚礼的影响!”
婚纱店:
婚纱虽未实际租用
但一分租金也不会退
涉及婚纱店
6月18日,在双方分手近两年后,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了婚纱店负责人文汶女士。
文女士说,2019年7月,婚纱店工作人员试穿小雪的婚纱时,确实发现裙子上有个洞。然而,与此同时,她解释说:“我们尝试的那种并不是我们想在婚礼上使用的那种。我们可以在婚礼上给她一个全新的。”
谈及“续约”时,小雪予以否认:“根本没有续约的承诺。如果是新的,会比我原来打算租的好。我怎么会不同意!”
婚纱店文女士表示,从签订合同到小雪实际使用婚纱期间,有一个承诺期,保证出租的婚纱数量“不超过5倍”,这些担保中也体现了9008元的价值。
文女士在接受上游新闻采访时表示,婚纱店不会考虑小雪的退款要求,她认为婚纱店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即使小雪没有实际交付租金,也“一分钱不退”。
律师说法:
婚纱属于特定贵重物
不应有瑕疵和随意更换
重庆市万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继才认为,婚纱是普通女性的一次性用品,即只在结婚时使用,以后不会再使用。但它是一件有价值的物品,一件优雅的婚纱往往价值几万元甚至更多。普通人没必要买这么贵的礼服一次用,这就导致了婚纱租赁的市场和租赁的法律关系。本案中,小雪与婚纱店约定租赁婚纱的费用为9008元,使用时需要押金3万元才能取出婚纱,这也说明婚纱比较贵。作为有价值的租赁物,婚纱店应确保其租赁物符合使用目的,约定的新品80%是来自新旧层面,不应有明显瑕疵。小雪婚前试穿时,发现婚纱上有个洞。如果这个洞能被普通人看到,那就是一个缺陷。婚纱店有义务保证瑕疵,可以与小雪协商降低租金或解除合同。
因为如果漏洞明显,小雪就不可能达到合同的目的。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四)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因此,小雪可以请求解除婚纱租赁合同。至于小雪在婚纱店试穿的那套,可以提出新的说法。我们认为,因为婚纱是一件比较昂贵的特殊物件,不是随便就能更换的物种,除非小雪同意更换,否则无法更换。选择权在小雪,不在婚纱店。如果小雪不同意更换,仍可根据上述《民法典》第563条解除合同,婚纱店应退还租金9008元。如果双方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小雪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游新闻记者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