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科技局召开媒体吹风会,对新修订的《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版本进行解读。据悉,《实施细则》共7章28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增加“青年领军人才”类别、加大对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优化选拔机制等,呈现出政策内涵更加丰富、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的特点。
“青年领军人才”类别分为“创业型青年人才”和“创新型青年人才”两类。其中既要强调创业的引进和培养,又要突破来苏的学历、投资、时间等限制。对苏联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要支持创新人才。选择最好的项目,给予50-200万项目资金,享受人才幸福居住政策。
在加大创业人才扶持力度方面,《实施细则》将科技项目资金和安置补贴的最高扶持额度分别从400万提高到500万、250万提高到300万,同时延伸扶持链条,对项目成立后5年内入选瞪羚计划企业的,提供最高100万的滚动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
优化机制是探索人才认定制度。对于国家级人才创业项目、引进和落户社会资本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专家推荐项目、全国高水平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直接立项或简化评审程序,真正做到“人才减少,不受任何限制”。
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2007年起,苏州开始实施“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扶持22个重大创新团队和178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推动市县两级引进7800名人才在苏州创新创业。目前苏州人才总量超过300万,高层次人才总量超过30万。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超过三分之一被列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超过60%为领军人才企业。科创板27家上市企业中,领军人才企业18家,人才企业经济贡献不断提升。
随着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的不断深入,苏州人才科技工作有了新的要求和新的任务。特别是去年苏州推出4.0版人才新政,提出实施“双创领军人才提速倍增行动”、做大做强双创人才集群、完善创业扶持、延伸滚动扶持环节等新举措,突破了现行《实施细则》的内容,使得修订工作势在必行。
新修订版《实施细则》聚焦“准”“高”“实”三个关键词,谋划人才工作整体提升,努力形成新时代苏州人才竞争新优势。
苏州将聚焦生产与人才深度融合发展,集聚产业发展急需的领军人才。计划三年内引进6000名双创领军人才;对标“高”字,苏州将继续对标上海、深圳等全国重点城市相关人才政策,从增强人才资源虹吸功能入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目标任务、产业领域、配套政策等条款;苏州还将围绕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和领军人才发展需求,解决产业链纵向一体化需求,克服青年人才底盘不足、资金支持不足等短板,从引进青年人才、优化评价机制、改善申报条件、强化资金支持等方面入手,充分发挥政策的最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