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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面积超标,3人被辞退。

通报了我省国有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6起典型案例。

湖南日报12月12日电(记者刘艳娟)昨日,国资委(SASAC)驻省纪检监察组通报了6起发生在省内国有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其中,4人因办公面积超标或非法收受红包、礼品被撤职,再次释放出湖南严格执行“约法三章”的强烈信号,吃喝、非法提供办公场所、非法收受红包、礼品等一切非法公款,均先撤后处理。

去年9月,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发现湘电集团长沙水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唐分别使用办公用房46.16平方米、46.81平方米,超面积6.16平方米、6.81平方米,均被开除党籍,受到党内严重处分。

吕林燕集团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焦国华也受到牵连,被调离办公场所。虽然公司首席执行官曹启亮的办公室超标,但公司党委未能及时传达相关通知精神。纪委清理整顿办公楼时,标准不清,管控不严,执行政策不到位。焦国华被免职,曹启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汉寿天心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蒋在销售生猪时收受他人红包2万余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并被免去总经理职务。

另外三起案件是:项星集团湖南华月大酒店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杨晓娥为女儿举办婚宴,非法收受非亲属赠送的礼物9600元;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第一建筑研究院院长傅长虹、商务部副部长刘出国考察、出差,报销在公司的差旅费7.98万元;省高速公路公司郴州管理处文明收费站原站长沈科违规使用该公交车。上述四人都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

来源: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