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工作。
只是为了按时拿到工资
然而
郝师傅和他的工友们
但是我遇到了承包商然后跑了
我向劳务公司要钱,但被拒绝了
对此我该怎么办?
郝师傅等人的工钱该向谁讨要?
看看今天的案例
看完就知道了~
案例详情
2018年10月,姜姓老板亲自承包了某建筑服务公司某项目的内墙粉刷工程,并聘请郝师傅等人进行工作。该项目于2019年5月底完成。本答应6月底给郝师傅等人发工资,却再也找不到姓蒋的老板,手机关机。郝师傅等人只好向劳务公司讨要工资,却遭到拒绝。
劳务公司辩称:
该工人是蒋老板雇佣的,与公司无劳动关系。而且公司已经和蒋老板结清了合同款,工资应该向蒋老板讨要,与公司无关。
郝师傅咨询:
现在江的老板跑了,劳务公司也不在乎了。我们应该向谁要工资?
权威解答
建筑服务公司明知蒋老板没有相应的施工资质,还将部分建筑工程承包给自然人蒋老板,不符合规定。因此,建筑服务公司应承担支付工资的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分包人或者非法分包人为案件当事人。
原劳动保障部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四条指出:
建筑、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项目(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承担用工主体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