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陈月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2月28日发布的2020年第12号最新工作文件,资产透明度对银行系统性风险具有明显的约束作用。监管套利会改善银行系统性风险,而监管套利削弱了资产透明度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约束;债权银行(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受监管套利的影响更为显著,而债务人的中小银行受资产透明度的约束更为显著。
这份题为《资产透明度、监管套利与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工作文件有两位作者。江小鱼经济学博士,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陈是经济研究所和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的教授。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论文公布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工作人员的研究成果,便于学术交流和讨论。论文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观点,不代表中国人民银行。
本文首先在经典银行道德风险模型的基础上引入资产透明度和相关性,分析了资产透明度和监管套利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其次,在资产透明度和系统性风险度量的基础上,利用中国上市银行2007-2018年的数据,实证检验了资产透明度和监管套利(以同业为例)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本文采用面板数据进行分析。样本时间跨度为2007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共计133个月45个季度,包括中国a股市场16家上市银行的财务数据、交易数据和宏观数据。
所谓银行资产透明度,是指外部人士(尤其是储户和监管机构)能够从银行财务报表中获取银行资产风险等重要信息的难易程度。银行资产的透明度直接影响银行的投资组合选择和风险水平。
本文有三个发现。首先,不透明资产和监管套利(以同业为例)会提高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水平。第二,通过对二者监管作用的研究发现,监管套利弱化了资产透明度(存款市场监管)对银行系统性风险的约束。第三,债务银行和债权银行之间存在异质风险传染。债权银行(主要是大型商业银行)受银行间套利影响更为显著,而债务人中小银行受资产透明度约束更为显著。
上述工作文件还提出了三项政策建议:
首先,在现行双轨制利率体系下,银行通过同业渠道规避监管,同业套利不利于系统性风险防范。
其次,银行的不透明性可能是导致风险积累的重要因素。近期发生的承包银行被接管、债券市场违约频发等事件表明,存在违规使用市场资金、信用下沉等问题。制定更高的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标准,提高银行投资透明度,是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
最后,银行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是一个复杂的评价体系,各国银行监管存在差异。监管部门应注意规范银行间市场投融资行为和商业银行银行间债权人资产认定的范围和条件。为信息披露提供MPA考核激励,增加资产透明度指标,对商业银行实施全面、持续、穿透式监管。同时,要重视不同政策工具之间的配合,及时完善评价体系,对不同重要程度的银行建立更加灵活动态的差异化监管。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金融体系的有效风险监管框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责任编辑:郑景新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