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出台社保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从毕业2年内,招聘大学毕业生
凭借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并按规定向相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你可以申请这项补贴。
指南
一、受理范围
补贴条件:1。雇主是小型和微型企业。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含2年)的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相关人员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color: #ED9043;">以上的小微型企业指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等文件规定被划为相应类型的企业;
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有关扶持政策。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含个人缴费部分)。
补贴期限: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二、设立依据
1.《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
三、实施机关
本行政给付办理机关为县(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我市分为两级,分别为市级、县(区)级。
1、权责划分(市)
在惠州市社保局(市本级)参保缴费的单位、已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或租金补贴的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补贴。
2、权责划分(县、区)
符合条件的其他用人单位,请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填写《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
2.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
3.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
4.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的身份证、毕业证;
5.享受补贴人员的劳动合同。
五、申请时限
社保补贴先缴后补,首次申请补贴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申请本季度的补贴。截止日期如遇节假日,截止时间为节假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址
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请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申请(市直咨询、申请窗口地址如下: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二楼202房 咨询电话:2789326)。
2、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www.gdzwfw.gov.cn)办理。
来源:惠州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