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的“李鬼”屡禁不止。为提醒投资者防范被诈骗,相关基金公司频频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歧视。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22日,年内已有18家基金经理因造假发布相关澄清公告。其中,犯罪分子的欺诈行为包括诱导投资者下载App进行股票配置、诱导投资者进入虚假客户群等。此外,据中国资产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会”)披露,仍有部分中介机构冒充协会工作人员赚取非法利益。通过咨询律师,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以特殊关系为诱饵骗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李鬼”已经多次被禁。年内,共有18项公开发售被伪造
近年来,互联网平台假冒基金公司案件频发,迫使各基金公司频繁发布澄清公告,防止投资者上当受骗。公开信息显示,截至8月22日,本月以来,招商基金、申万领信基金、衡越基金等公募陆续招募。
具体来看,8月20日,申万领信基金发布公告称,近日,有不法分子利用申万领信基金的名义,诱导投资者下载“申万金科App”进行股票配置等活动。衡越基金本月也发布提示公告称,近日,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公司名称,通过微信、二维码、网页链接等方式传播虚假网站,误导投资者进行投资理财活动,骗取投资者资金。
巧合的是,招商基金也被同样的“招数”所模仿。据悉,不法分子利用招商基金和招商基金员工的名义联系投资者,诱导投资者进入虚假客户群,如“招商基金客户服务群”、“招商基金VIP202”、招商基金股东第68集团等;同时,其还通过发布虚假二维码和“招商基金App”手机客户端进行欺诈活动。
结合前述情况,上述基金公司在相关公告中进一步明确了其官方网站、微信微信官方账号、电话等联系方式。衡越基金还提醒投资者,为防止投资者个人信息和投资信息被泄露,投资者应注意甄别,不要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图片或点击来源不明的网页链接,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或盲目缴纳任何可疑费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然而,上述公募机构的造假并非个案。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8月22日,包括上述三家公募在内的18家基金管理人因造假不得不发布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谨防不法分子。
在百佳基金董事、拟任副总经理王群航看来,当市场行情好,赚钱相对容易的时候,造假者的数量就会像苔藓一样增加。近期公募机构被造假事件频发,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公募基金近期发展良好,很难被造假。
私募不是“和平”的。中国基金会公开打击假货
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基金经理被造假,不法分子还打着中国科协的旗号赚取非法利润,部分中介更是被中国科协诟病。
此前,8月20日,中国科学技术基金会发布严正声明称,近期有中介机构和个人发现自己无视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使用“注册备案包”、“存在协会内部关系提醒”、“贝壳保护、贝壳交易服务”、“团购审核报告”等蝎子,甚至冒充协会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混淆视听、诱导和欺骗rel
田燕资料显示,杭州宁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经营范围包括投资管理和咨询。奇瑞富(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公司还拥有广东启瑞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启瑞富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启瑞富系”子公司
style="font-size:15px;">此外,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查询“番茄挂靠”的官网发现,该公司是一家为私募基金公司提供各类金融人才的猎头服务平台;据其官网显示,该公司还可以满足各大私募基金公司人才的需求,为金融行业精英人才提供专业的猎头服务以及各类金融牌照服务。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基协提醒道,在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和自律管理过程中,协会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私募基金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代为办理或核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备案事宜。任何机构或个人许诺的所谓“包通过”“协会内部关系催办”“专业移除异常公示”,以及打着协会工作人员旗号承诺可以沟通协调、代为办理的,都是骗局。
王群航认为,“上述情况也给想做私募的机构一个提醒,若严格按照协会公布的登记备案要求去做,则没有做不成的事情;但是如果自身条件有缺陷,或不完备,因此就想走捷径,想蒙混过关,则是徒劳。无论私募或者公募机构,相关流程都必须合规。”
涉嫌构成诈骗罪 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上述仿冒公募机构、相关监管部门内部人员的行为,一经查实,又会遭到怎样的处罚?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智斌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诱导配资等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以存在特殊关系为诱饵并骗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则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刑法》225条、266条之规定,非法经营罪最高可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判处五倍罚金,诈骗罪最高则可判处无期徒刑。
同时,相关基金公司也在公告中明确表示,保留对任何冒用公司、公司员工及旗下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或开展其他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中基协也在上述声明中提醒道,已在官网公示不予登记、中止登记的申请机构及经办律所、律师信息,请各申请机构关注协会官网公示信息,谨慎选择中介机构。
在“李鬼”屡禁不止的背景下,基金管理人怎样有效规避上述现象的再次发生?王群航建议道,各公募在发现相关情况后,需及时发表声明,提醒投资者。其次,公募基金需利用好可以公开宣称的优势,更加大力地、常态化地推广宣传其官网、客服电话、App,做到更多的普及和下沉。对于投资者而言,则要提高警惕,尤其是对于非出自公募基金公司方面的非直接服务。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李海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