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泉花
【“房改商”不能随意更改,业主一票否决。】
近日,天元区白金汉宫酒店因小区16号楼“改住改商”被小区居民投诉涉嫌伪造业主签名。据市场监管部门调查,16栋楼的4楼、5楼、6楼均为可开设酒店的公寓楼,此前已有入住业主和开发商签字同意。该酒店被责令妥善处理居民投诉,并将营业执照改为合法经营。
随着企业家精神的兴起,“在商业中生活”已经成为时尚。为了降低租金、物业费、停车费等运营成本,一些商家在居民区设立大本营,将自己的房子或租来的房子改成商品房,开店、建会所、办公司、享受娱乐。
社区居民对“易地创业”现象又爱又恨。爱是“商居”给日常生活带来便利,比如超市、餐厅、理发店、棋牌室等。让居民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服务。我讨厌“房改商”占用本该属于居民的公共资源,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相爱容易,相处太难。“由住变商”成了居民的一大烦恼。近年来,此类投诉数量逐年上升。原因是一些商家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不顾邻居的感受,或者擅自拆建房屋,或者随意张贴广告占用道路,或者制造油烟严重扰民,或者不遵守社区管理,导致纠纷。小区业主苦不堪言,物业公司、街道社区等无权执法,相关部门也在逃亡,大部分问题不了了之。
在《民法典》的支持下,居民可以大胆说“不”。《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将房屋变更为商品房的,除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外,还应当经利害关系人一致同意。”也就是说,“房改商”不能随意更改,业主可以一票否决,这是对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对商家的法律约束。法定职责必须是执法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居民诉求,科学设置“房改商”审批门槛,事前事后全程监管,避免“房改商”成为脱缰野马。
社区是我的家,爱取决于每个人。市民在门口欢迎优质商家,“改居为商”是可以做到的,也是值得珍惜的。
【来源: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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