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浩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你院《关于姜堰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群众饮水需求,完善基础设施,原则同意江苏文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姜堰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批准代码:2102-321204-04-01-142538。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拟在原厂区实施以下项目:
1.改造米白镇污水处理厂,将处理工艺改造为“A2 /O V滤池”工艺,并配套电气及自控设计。
2.姜多镇污水处理厂改造。处理工艺改造为“A2 /O V滤池”工艺,并增加除臭及配套电气和自动控制设计。
3.对玉垛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将处理工艺改造为“A2 /O V滤池”工艺,增加除臭和生态缓冲湿地设计,并配套电气和自控设计。
4.改造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维修更换厂区损坏设备,增设浓缩池,完善厂区自动控制及仪表系统。
5.改造城市工业污水预处理厂,统一维修更换厂区损坏设备,完善厂区自动控制及仪表系统。
6.对溱潼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对厂区内损坏的设备进行统一维护和更换,增设一个药房,完善厂区自动控制和仪表系统。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710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8641元。所需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到位。
四.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五、请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和《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相关招标事宜严格按照区行政审批局的审批意见执行。
做好项目概算报送审批工作。项目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批准的投资预算。因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和资金来源,报原投资预算审批部门批准。
不得拖欠工程款,不得由建设单位出资。
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节水、节能“三同时”制度。按照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完善设计、施工、管理中的安全防控措施,关注周边管网、设施、设备、建筑物邻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未采取安全有效的防范措施,不进行工程建设。
通过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建设、建设进度和完成情况等基本信息。工程竣工后,需依法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验收情况抄送我委。
六、收到批复后,请抓紧完善前期工作程序,并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批。投资预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预算10%或者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回复。
台州市姜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