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实施“延边州返乡创业专项贷款”以来,累计发放贷款428笔,贷款总额超过8000万元。2018年,时任省政府省长的荆俊海同志也作出重要指示,“这是一个好举措,要总结经验,继续推进”。2021年,为进一步完善贷款支持政策,降低进入壁垒,丰富贷款要素,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延边中心支行、团州委修订《延边州返乡创业专项贷款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贴息、涉农信贷等,更好地支持返乡创业青年。
总 则
本办法所称返乡创业专项贷款,是指符合规定条件的借款人、中小企业,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统筹。州、县两级财政部门收取的风险保证金提供额度放大和担保,由办理此项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出具。人民银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对支持小额贷款和支农提供支持,各县(市)结合实际。
延边州返乡创业专项贷款按照分级设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州级和各县(市)分别指定为经办部门和经办银行(州级经办部门为延边团委,经办银行为延边农村商业银行)开展贷款业务。
贷款要素
(1)贷款额度:单个客户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涉农信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对于发展潜力大、预期收益好的返乡创业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一案一议”的方式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
(三)贷款对象:泉州返乡创业人员,重点支持泉州返乡创业人员、涉农领域返乡创业人员、边境村返乡创业人员、各类创新创业园区返乡创业人员的“万人计划”。
(4)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颁布实施的一年期LPR执行,贷款合同期内贷款利率不变。目前,LPR的利率是3.85。
(5)还款方式:还款方式可以是:用本金清偿到期利息,按月(季)还本付息或等额本息等。具体还款方式由借款人与经办银行协商确定。
(6)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分为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保证和信用方式。
质押担保:包括银行存单、仓单。
抵押担保:设备、车辆、使用权、经营权(包括林权、土地经营权等)。),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个人住房、商品房、工业厂房也可以采取循环贷款办理最高额抵押担保。
保证担保:
1、第三方担保。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或融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当提供联合担保。
2.自然人担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具有担保能力的人员提供联合担保。原则上每个担保人能担保的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
经办流程
【客户申请】:贷款申请人向县(市)经办部门提交书面贷款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贷款发放】:贷款申请人凭身份证在经办银行窗口办理贷款发放业务,银行根据贷款合同以委托支付或自主支付的方式管理贷款资金的使用。借款将在借款合同签订后两天内支付给借款人,贷款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贷款管理】:贷款发放后,经办行和经办部门相互配合,按照贷后管理规定的要求,跟踪监测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借款人经营是否正常,抵押物是否发生变化。
各县市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