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颁布 休学创业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
教育部昨天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规定》明确了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转化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对于已经退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简化退学审批程序。此次修订将对3000多万大学生的学习生活产生重要影响,《规定》将于9月1日起实施。
休学创业简化批准程序
新《规定》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明确新生入学后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进行创新创业实践,也可以申请休学创业。参与创新创业、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活动,取得的与专业学习和学术要求相关的经验和成果可折算为学分,计入学术成果。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加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对于已经退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简化退学审批程序,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精神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实践创新、离校创业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可转入相关专业,降低学生创业的机会成本,给学生自主创业更大的选择空间。
休学退学学分予以保留
在学习体系方面,《规定》支持学生主修其他专业或选修其他专业课程、跨校课程、参与开放的线上课程,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自主性。鼓励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在线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体系建设,创新校内校外课程共享模式,畅通学习成果转移转化渠道。
当学生因休学、退学、取消、开除等原因中断学业时。他们在学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可以保留。如果复读或重新入学,允许承认他们所修课程的学分。同时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
公派出国建立公示制度
《规定》还新增了规范学生奖惩程序的内容。为保证奖励的公平性,要求学校对学生进行表彰奖励,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办学校出国留学等人选。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评选和公示制度。
003010明确了学校可以被开除学籍的8种情形,如替考、组织作弊、出售试题或从答案中获利等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情形;学位论文和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撰写学位论文或者买卖学位论文。
处分学生最长期限12个月
除开除学籍外,对学生的处分一般设定为6至12个月,并按学校规定的程序终止。处罚解除后,学生将获得表彰、奖励等权益,不再受原处罚影响。
学校在处罚前应当告知学生事实、理由和依据,保护学生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学校作出的重大处罚决定应提交校长办公室决定。
学生申诉不服处分可申诉
103010增加了学生投诉一章,明确学校要成立学生投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处理或处罚决定不服的学生投诉。委员会
近年来,被多次曝光的冒领上大学的消息,引起了舆论哗然。本《规定》要求学校在报名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发现新生录取通知书和考生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复查内容包括: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转专业转学毕业前一年不得转学
《规定》还健全了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补充了关于转学的禁止性情形和程序规定。不得转学的情形包括: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解读
推进高校法治化管理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要求高校尊重学生权利,依法进行学生管理。既不能简单地认为学校权力大于学生权利,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学生权利不要学校管理。”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申素平认为,新《规定》从立法目的的高度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强调学生权利和义务的统一,重视学生权利与学校权力的平衡,是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适当之举。
新《规定》更加重视保障学生权利。在第二章“学生在校享有的权利”部分新增两项权利,分别是“获得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和“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以适当方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新《规定》强调学生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增加了学生“恪守学术道德”的义务。比如“对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新《规定》不仅保障学生权利,也支持学校合法正当行使管理和处分的权力。
加强惩戒诚信缺失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马怀德称,新《规定》强调了“诚信”理念,将“恪守学术道德”规定为学生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要求学校开展学生诚信教育,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可以作出相关处分或处理。
另外,高校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为有志于早日创业的学生免去了后顾之忧。学生休学创业,进可以为事业拼搏奋斗,退可以回校继续学业,日后再择他业。允许在校学生创业,也可以有效缓解就业压力。
北京晨报记者 张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