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创业者来咨询创业初期应该采用哪些创业形式。今天,我们将介绍几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常见的经营主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各有特点。企业家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需求和情况选择合适的形式。
首先,我们建议关注不同业务实体的责任形式。对于不同的经营主体,企业家最终责任的性质是不同的。对于普通公司,企业家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一般来说,只要股东向公司缴纳了认缴的出资额,就被视为履行了责任。即使公司承担的债务远远大于出资额,也不要求股东承担任何责任。因此,有限公司具有风险隔离的功能。即使公司破产,股东也能轻松脱身,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无限责任的经营主体,如果不能偿还外债,就要由企业家进行补偿,可能导致最终的企业家负债累累,无法翻身。
其次,不同业务实体的灵活性不同。比如公司的设立和经营程序比较复杂,包括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定期召开股东大会,建立劳动和财务制度等。但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更灵活,成立、经营、解散更容易,企业家对其控制力更大。
第三,不同的商业实体有不同的税收。对于公司来说,创业者需要通过两个税种才能获得分红:首先是25%的企业所得税,然后是20%的个人所得税。整体税率占利润的40%,税负相对较重。比如公司今年盈利100万,需要缴纳25%,也就是25万的企业所得税,其次是15%的个人所得税:(100-25) * 20%=15万,合计40万。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直接渗透到个人,只对个人征税,不对企业征税。一般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营业收入”的应税项目,适用5% ~ 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适用核定税率,整体税率可低至10%,税负明显轻于公司。
最后,市场接受度不同。如果企业家暂时没有长远的发展规划,只是对商业模式进行初步的测试,那么综合经营的灵活性和税负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方式来采用。但如果对未来发展有长远规划,包括对接资本市场和融资上市,更建议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一方面,皮包公司虽然普遍,但实力雄厚的企业仍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更为市场认可。另一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更加成熟健康,更受资本市场的认可和欢迎。
责任的形式
灵活性
税负
市场认可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的
一般
高
高
个人独资企业
无限
灵活
低
低
合伙
无限
灵活
低
低
个体工商户
无限
灵活
低
低
此外说一句,一人公司虽然同样是有限责任,但股东很容易跟公司主体混同,导致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具有一定的风险。而合伙企业,目前主要用来作为持股平台,不进行具体的经营,这些我们后边都会一一介绍。

作者简介 张景律师,北京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景律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