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月19日)下午,浙江省公安厅召开“剑锋四号”统一网络起飞新闻发布会。今年4月底以来,浙江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以打击非法捕捞犯罪为主题的“剑锋四号”统一收网行动,对“电、毒、爆”等非法捕捞犯罪进行集中打击,并立即对重点刑事案件特别是有组织、大规模犯罪线索展开专项侦查。截至目前,该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共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464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88人,现场查获非法捕捞工具1600余件,扣押渔船53艘,收缴渔获物22.5吨,涉案金额1.2亿余元。
浙江水系发达,淡水面积7500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2万平方公里,鱼类资源丰富。运营期间,正是浙江省的“禁渔期”。但不法分子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无视有关捕鱼的法律法规,采取熬夜、夜间外出等措施顶风作案。浙江省公安厅联合渔政、海警等部门,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形成了打击高压态势。
会上公布了浙江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犯罪的诸多典型案例。
温州苍南“511”特大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1年5月以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公安局成功破获“511”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2名,查获涉案“三无”渔船3艘、“刺网”18张、车辆3辆。经查明,2019年5月至2021年5月,犯罪嫌疑人林某军等人利用“流刺网”在捕捞季节非法捕捞水产品,并通过中介出售海产品牟利,涉案水产品100余吨,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78人,移送起诉46人。
舟山罗某某等人特大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2021年6月,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通过线索发现,该市新城一创业园区内有人销售国家一、二级濒危野生动物产品,数量巨大。新城公安分局接到线索后,迅速组织精锐警力开展调查,在创业园区投放了一窝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当场查获鹦鹉螺产品326只、法国螺产品246只、汤官螺产品7只,抓获犯罪嫌疑人罗某某。经沿线深挖,在江苏连云港、广西北海抓获罗某某供应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徐某、刘某3人,查获螺制品164件。目前已有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核实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鹦鹉螺、蜗牛、塘鹅钉等743只产品,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
台州临海王某某特大非法捕捞团伙案
2021年7月28日,浙江台州、临海两级公安机关统一在临海、舟山收网,打掉了集“捕、运、销”为一体的非法捕捞团伙,抓获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84名,扣押涉案渔船5艘、渔具100余套、车辆2辆,冻结涉案资金30余万元。经查明,2021年5月至7月,王某某等人明知处于捕捞季节,仍组织人员出海
pan class="candidate-entity-word" data-gid="11581810" qid="6579568652859741444" mention-index="0">舟山渔场海域以撒网方式非法捕捞带鱼、梭子蟹等水产品150余万公斤,销往浙江、福建等地,该团伙近几年来非法捕捞渔获物价值750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65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丽水庆元黄某某等人非法毒鱼案
2021年2月期间,福建籍男子黄某某等人以非法盈利为目的,先后在浙江庆元县岭头乡、举水乡等乡镇附近河段投放一种叫灭扫利(又称甲氰菊酯)药剂进行非法毒鱼捕捞,导致河段的鱼类大量死亡,经统计,共计被毒鱼类种类达30余种,数量达1000余斤,对生态造成毁灭性打击。
案发后,庆元县公安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及对附近所有村庄、道路的视频监控数据分析研判,成功锁定并抓获黄某某等犯罪嫌疑人4人。据民警介绍,这种使用农药毒鱼的方式是渔业法明确禁止使用的捕捞方法,其不仅对投放毒药范围内的鱼类会产生影响,还会对水域生态系统造成持续性破坏,是属于不分鱼类品种、大小的灭绝性捕捞行为。如果一旦食用了这种中毒鱼之后,轻者会产生头痛、头晕、恶心,重者甚至会产生呕吐、抽搐等症状,对人体危害极大。
(总台央视记者 于晨)
(编辑 孙杉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