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爱辉区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持有爱辉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在法定工作年龄内,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招聘相关事宜
1.资格考试。申请人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就业部门应当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
2.推荐雇主。就业部门为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推荐用人单位,并帮助联系用人单位。
3.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用工部门进行登记。
三、相关待遇
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比例分别承担。
联系人:李鹏
电话:8270582
地址:爱辉区宋雪街与魁星路交叉口仁和大厦405室
制片人:徐小燕
资料来源:爱辉就业
编辑:王睿
法律顾问:华(黑龙江汴京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