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很少遇到厂外加工的情况,因为不常见,偶尔遇到也会不知所措。今天,李晓雨介绍一个厂外加工的好帮手——委托加工材料。
委托加工材料是指老板要带去加工厂加工的各种材料和商品。当你遇到以下情况时,可以邀请这位好帮手!
一、待加工材料按实际成本入账:
借款:委托加工材料
信用: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对于计划成本核算,材料成本差异应同时结转。
二、支付加工费或其他相关费用:
借款:委托加工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三、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材料分为两种情况:
1.回收后直接用于销售的,由负责加工的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材料;
借款:委托加工材料
贷款: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回收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在按规定由负责加工的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时,准予扣除: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款: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四、材料加工完成后,加工后的材料和剩余材料将入库,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款:委托加工材料
如果采用计划成本核算,则应视为材料采购和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与为加工材料发布会计分录相反)
以后遇到厂外加工记得找这个好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