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材料类
1、申报企业或单位概况
2.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3.企业或者单位负责人的学历、简历复印件
4.质量负责人学历及简历复印件
5、质量管理人员学历及简历复印件
6、营业场所、仓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7、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
8.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简历(注:同一法人在同一县有多家门店,设立质量管理机构的企业需提交此材料)
9.企业执行兽药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的自检报告
10.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注:新办企业无需提交此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
12.授权经营授权书复印件(注: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需提交此材料)
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文件目录
A.规章制度(一)兽药GSP人员职责目录(二)兽药GSP制度目录
二、兽药普惠制方案文件
扩展资料:
兽药经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兽药经营人员必须遵守《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兽药经营企业必须有营业用房、仓库、货架、储存空间、专柜等。适合其业务经营,不允许露天存放药品。
第十二条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清洁卫生,并有消防安全设施。药品的堆放、储存和展示应整齐。
第十三条兽药的储存和贮存场所必须符合各种药品的理化性质要求。应有防污染、防蛀、防鼠、防尘、防潮、防霉等设施。需要避光低温储存的药品应有专用设备。药品专项管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