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齐鲁。com闪电新闻,为帮助湖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届湖北籍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为愿意工作、积极求职的湖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2019年已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湖北毕业生(助学贷款类除外)不再申请,按600元/人标准发放的本次按400元/人标准补发。
在“办理就业手续”栏目下,山东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设“湖北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栏目(在“信息管理模块”下,山东省教育厅就业信息网开设“湖北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栏目),根据报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湖北毕业生进行汇总。学校要根据湖北毕业生实际情况核实相关信息,按照“谁核实、谁负责”的原则,于6月10日前完成湖北毕业生信息核实,并形成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审核)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负责师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审核。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6月中旬对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于6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所有学校账户。学校将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的社保卡账户或个人银行账户,并保留收据信息。
各申报单位应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补贴资金由申报单位负责支付。申请人虚报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单位负责将不良记录收回并记入本人档案。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发放和收回的补贴资金将由各申报单位于7月底前退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采取相关措施核实各申报单位的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
闪电新闻记者 刘少君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