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01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乡村产业振兴需要一大批敢为人先、奋发图强的创新型企业家。党的十九大以来,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广大农村成为农村创新创业热点。各类人才纷纷投入农村产业,涌现出一大批积极创新创业、与农业紧密相连的优秀带头人。为探索新鲜经验,展现创业风采,鼓励更多人回乡创新创业,我部决定推荐第三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条件
(一)基本条件。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主要是回乡创新创业的农民工、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回乡创新创业人员,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爱国守法,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懂得经营管理。
2.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转型发展、绿色发展、高效发展方面。
3.展示、引领、帮助农民挣钱,有效吸纳或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创业。
4.未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具体条件。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及其经济主体主要分为三类,具体情况如下:
1.创办家庭农场人员或种养大户。需要先进的育种技术,是当地的育种专家。
生产或销售有创新或原创,经济效益好。生产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优先。
2.创办、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社人员。应当是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的创始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合作社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管理规范透明,在当地有良好的声誉。生产技术、管理、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的创新或原创。
加入合作社的农民(农户)数量众多,社员收入比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高10%以上。
3.创办农村一二三产业的企业或服务组织人员。需要是创办现代养殖业、地方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企业或服务组织的创始人或主要负责人。
企业或服务组织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企业或服务组织在生产经营、节能环保、营销方式、惠农信息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创新或成功应用大量微创新。与同行业相比,他们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更好的经济效益,50%以上的员工是农民或农民工。
持有发明专利,获得地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奖励,获得地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者优先。
二、推介程序
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的推介采用自下而上的申报方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不超过4人,计划单列市推荐不超过2人
),并提供1张证件照及3-4张工作照电子版,逐级报送地市级、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准。(二)省级推荐。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规范程序,遴选、审核申报材料后,填写《第三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荐表》(附件2)。
(三)部级审核。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推荐的优秀带头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结果正式公布。
三、有关要求
(一)严肃认真推荐。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认真审核把关、择优推荐。
(二)抓紧时间申报。于7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统一报送至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ccysscc@163.com。
(三)做好宣传工作。优秀带头人事迹将编入《第三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汇编》,并遴选典型加强宣传报道。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联系人:时杰
联系电话:010-59192790
(电子阅读原文下载)
附件:1.第三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申报表
2.第三批全国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推荐表
农业农村部乡村产业发展司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