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使用外部评级的自主权,推进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化改革,决定试点取消对非金融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的信用评级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降低外部评级要求是近年来评级行业监管政策的重要方向,也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的国际共识。业内认为,取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评级要求,是监管部门推动外部评级弱化的重要举措。8月6日,央行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降低对外部评级的监管要求,适时调整监管政策对各类可投资债券级别的门槛,弱化债券质押式回购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将评级需求的引领力回归市场。
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重要的基本制度安排,关系到资本市场的整体健康发展。工银财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李振华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表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弱化外部评级、引导扩大投资者付费评级适用范围等措施,将推动我国评级行业从“监管驱动”向“市场驱动”发展,引导评级机构更多从投资者角度揭示风险,推动评级行业和债券市场高质量健康发展。
减少投资人对外部评级的依赖
“在此前的强制评级模式下,中国债券市场长期过度依赖外部评级,外部评级广泛应用于债券发行、投资交易和风险管理,并根据信用评级设定相应的门槛。评级机构与金融家利益的深度绑定导致评级产品同质化、外部评级虚高、评级差异化不足等问题,使得外部评级的风险定价能力下降,风险预警的及时性不足。近年来,信用债市场上很多高评级实体的违约也印证了这个问题。”李振华说。
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不断弱化外部评级要求,降低投资者对外部评级的依赖。前期,交易商协会取消了债务融资工具登记申报中的信用评级报告要求,取消了发行过程中的债务评级强制披露,只留下了公司主体评级的披露要求。证监会还取消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强制性评级要求。
李振华认为,监管部门此举正是为了解决当前评级市场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推动评级业务回归本源,客观公正地发布评级结果,更好地发挥其揭示和警示信用风险的作用,做债券市场的“守门人”。
信用债注册发行评级要求取消,投资者如何识别风险?对此,李振华表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都是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大部分都建立了债券投资的内部评级体系。
李振华以工银理财为例表示,工银理财主要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机制进行风险识别。公司成立之初就建立了完全独立的内部信用评级体系,包括独立的信用评级团队、明确的信用评级体系、内部信用评级数据库和关键行业模型。关于内部评级的应用,目前公司的信用债投资交易和风险管理主要是按照内部评级进行的,根据内部评级等级的不同设定不同的内部管理要求,一般对外部评级的依赖较小。
评级需求由发行人转向投资人
前述《通知》也提出继续引导扩大投资者支付评级适用范围。李振华表示,从目前国内信用债券市场来看
在投资者付费模式下,评级需求将逐步从发行人需求向投资者需求转移,评级机构的竞争中心将从发行人向投资者转移,行业竞争将更加市场化,这将有助于评级机构更加专注于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建设,提高评级质量,充分发挥风险揭示和定价功能。
从国内投资者支付机构的实际效果来看,中国债券信用评级部负责人李欣表示,投资者支付模式下的中国债券信用成立10年来,评级结果与债券市场发行人风险分布的实际情况基本一致。业内人士认为,近期评级行业一系列新规的发布,有助于进一步鼓励其投资者支付模式的发展,更好地发挥客观公正识别和警示风险的功能。相关鼓励政策和机制的落实,将有助于评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文来自英国《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