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对象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残疾人);
复员退伍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5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大专生、已辍学回国留学的大学生);
解决产能过剩企业的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的农民工;
网络商家;
档案卡贫困人口;
参加农村个体经营的农民。
申请条件
(1)申请贷款时,申请人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含编外人员)和国有企业就业(产能过剩企业职工除外),不属于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
2提交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应无其他贷款;
申请人申请贷款时,个人应持有《就业创业证》;
4 .经营实体店必须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申请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目的;
申请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和期限
个人申请的“免贷补贷”和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可以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基础上有一定幅度的上升————LPR。具体标准是贫困地区(含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和全国14个特殊困难集中连片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余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在上述利率浮动上限内,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
还款方式
“免贷补贷”贷款第12个月偿还贷款总额的10%,第24个月偿还20%,第36个月偿还70%。
一次性偿还到期商业担保贷款。
担保及保证条件
贷款免补:红河州内有财政工资的在职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型国企)为担保人,必须是父母、夫妻以外的第三方。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1)红河州内有财务工资的在职职工(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为担保人,必须是父母、夫妻以外的第三方。
(2)借款人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合法房产、有价证券被抵押或质押。
:15px;">注意事项1、个人证明材料
①未结婚的贷款人需提供个人未婚承诺书;
②离婚的贷款人提供本人的离婚证明或离婚协议;
③夫妻丧偶的贷款人提供另一方的死亡证明。
2、贷款资金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只能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财政贴息。
3、借款人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
4、借款人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注销营业执照的,需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私自注销营业执照将根据实际情况,全额收回贷款本金,以及注销营业执照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财政贴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以上贷款到共青团元阳县委或所属乡镇团委咨询、申报。请广大需要申请贷款的人员务必将所需材料信息如实、完整地填写,并将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清点齐全(一式两份),提交到团县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3-5642633
QQ群:792072594
联系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11号老公安局5楼团委办公室
贷款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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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免扶补所需材料(分期还款)

创业担保(一次性还款)
来源:共青团元阳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