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凤桥水蜜桃遭遇“李鬼”……》后续报告
n晚报记者龙玲实习生卢一诚
嘉兴市区自产自销点是否涉嫌销售假冒乔峰水蜜桃?上周四,晚报“深0573”栏目刊登了《当凤桥水蜜桃遭遇“李鬼”……》的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那么,如果城市自产自销网点存在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会怎么处理?记者再次展开调查。
每天严格检查违规行为
8月11日上午,市区香农路农贸市场对面的自产自销点,84个自产自销摊位排成一条直线。小摊上桃子、西瓜、葡萄等水果堆放得整整齐齐,一眼望去美不胜收。
“我是乔峰桃子。我来自乔峰三星村。我自己种的,肯定不会有假货。”男摊主说。他申请了多年的自营产销资格,明年还会继续申请,因为这里卖的快,价格也不错。
家住附近万家花园的陈先生,经常来这里买桃子吃。和摊主见面后,为了让孩子们看看怎么摘桃子,他还特意开车去了乔峰的摊主家。“我怕在别的地方买到假货。我在这里更放心。”
据了解,去年香农路有64个自产自销点,今年增加了20个,达到84个,成为市区自产自销最多的点。目前,摊主主要来自、王店、裕鑫、王等。户籍不在嘉兴的摊主有两三个。
“申请的人太多了,外地的也不少。最后只能抽签,谁抽谁就是谁,前提是满足条件。比如外国人必须在嘉兴租地种水果,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有村委会的证明。”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湖中队中队长高翔说。
为使农民规范经营,必须与南湖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签订协议方可摆摊,协议规定了农民摆摊的时间和地点。
据报道,果农必须出售嘉兴生产的果蔬,不能出售蔬菜等东西,更不能将摊位转让给他人。
2016年,乔峰一果农因为产量低,很快就把水果卖完了,还把摊位让给了别人卖。巡逻中,南湖中队队员发现卖水果的与摊位牌上的照片不符,立即找到了真正的摊主。摊主慌了,赶紧解释。
“调查结束后,我们针对实际情况对他进行了严格的教育。”高祥说。
现在,南湖中队每天都会对这个自产自销点进行检查,执法队员对摊主的情况也很熟悉。
高翔坦言,有些人会卖假的乔峰桃子。只有查处假冒产品的权力不属于行政执法局,所以也很难管理。但是,他们会尽力做好宣传工作,让摊主没有其他想法。
中队的陆队长也告诉记者,虽然听说在自产自销的网点有卖假桃子的,但这项工作确实不在行政执法部门的控制之下,所以很难做。然而,一旦发现问题,消费者可以报告。
标准化行为必须共同实施
在城区设置自产自销水果,不仅为当地果农提供了便捷的销售渠道,促进当地果农增收,也方便市民购买当地时令鲜果。
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销售点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是当地农民生产的各类水果,不得销售或放置外来水果或其他商品。
这样,我们如何确保这些水果真正在本地生产,不会出现假冒呢?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对于行政执法部门来说,
审批时严格把关申请者的申请资料,平时按照相关规定来约束摊主不得违规。但是,对于假冒、缺斤短两等情况,行政执法部门却很难查处。“真的较真起来,我们确实没有这个执法权。”市行政执法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
按照职能权限,查处假冒伪劣产品应该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事。但是,对于自产自销点销售假冒商品的这个情况,嘉兴市场监管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出了自己的心声,“打个比方,很多饭店都说自己卖的是千岛湖的鱼,那正宗的千岛湖鱼到底有多少呢?事实上肯定没有那么多,可是,我们怎么去查?查了又如何鉴定?很难的。那些自产自销点的人都说自己卖的是凤桥水蜜桃,这其中肯定有真有假,但很难鉴定啊。如果要打击,需要多个部门联合起来。”
8月9日,记者曾将市区洪波路的自产自销点有人销售假冒凤桥水蜜桃的情况反映给嘉北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俞所长,他当时就派人去调查。“情况可能存在,不过很难查证,再说也很难鉴定。因此,我们希望今后市民如果在这里买到的水果有问题,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后,马上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城管反映。”
俞所长表示,今后除了要经常巡查外,还会制作一些宣传卡片,发给这些摊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