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07:39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李通讯员
近日,由省法学会文化与旅游法学研究会主办的“乡村振兴背景下的B&B法律规制研讨会”在杭召开。与会专家深入探讨了海外B&B立法经验、中国国家B&B立法的可行性、B&B网络运营平台的法律责任等。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虽然截至2017年底,中国国家B&B的规模已经超过6万,但其合法性和管理模式一直存在争议,是时候通过立法解决相关问题了。
合法性是困扰民宿发展的国际问题。即使在被视为B&B诞生地的日本,面对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游客,以及B&B暴露出的治安、噪音、卫生等各种问题,B&B的合法性也被推向了舆论。“日本政府监管的B&B 《住宅宿泊事业法》于今年6月15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灰色地带’发展了30多年的日本B&B产业终于迎来转机,为全球B&B产业提供了立法范本。”日本B&B协会特约顾问德村智诚认为,虽然中日两国B&B的发展路径不同,但B&B管理的特殊性是相似的,B&B的立法绝不能简单照搬酒店法律制度,而必须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坚持文化引领、乡村特色、农民为主体、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浙江共有民宿1.6万余家,其中近九成已依法取得特殊贸易许可。“五年来,浙江11个市、63个县(市、区)先后制定实施了120多项与B&B有关的政策文件,一系列政策法规赋予了浙江B&B高质量的发展环境,尤其是2016年。《浙江省旅游条例》率先将B&B纳入全国地方性法规,这让浙江居民吃了一颗定心丸。”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杨建武表示,对于浙江来说,B&B的合法性问题已经基本解决,新的问题更多在于引导和规范。目前,浙江正在“文化和旅游、农业和农村、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生、自然资源、住房和建设等多部门”协调管理民宿。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旅游学院院长梁认为,各部门在管理上进行合作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同一城市下的几个县区,不同部门分开管理,酒店业的监管就会出现“职能缺失或重叠”的情况。他建议,在酒店的立法中,要考虑哪个部门是最重要的监管主体,哪个部门配合监管。只有明确责任主体,才能解决各部门之间的执法问题。
就在一个月前,国家信息中心共享经济研究中心正式发布《共享住宿服务规范》,为中国“灰色地带”的民宿行业提供了更加明确的规范性指引。但是标准和法律毕竟是不同的。梁认为,标准解决的是服务质量问题,非强制性,而法律解决的是b的市场准入和退出问题,只有准确界定、分类规范、促进管理协同、有限突破,才能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