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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准,校园超市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提纲

珠乡发改[2019]120号

区教育局:

已收到《关于报送金桔路幼儿园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和相关信息。经审查研究,同意建设金桔路幼儿园(项目编号:2019-440402-83-01-047544)。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位于金桔路南侧、橘郡社区北侧,总建筑面积9,910.76 (其中地上5,912.2 ,地下3,998.56 ),占地面积5,887.5 ,教学班级15个。将新建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四层的教学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警卫室、室外活动场地、大门、围墙及人防建筑、地下交通分流中学及人防地下室、室外硬景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控制在4879.13万元以内。其中,建安项目建设成本3752.46万元,其他建设成本441.95万元,预备费209.72万元,设备购置费、安装费475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安排4879.13万元。

三、项目审批依据文件

(1) 《关于将香洲区梅界路幼儿园(暂定名)等21所幼儿园建设工程纳入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通知》(珠乡发改初[2019]5号)。

(二)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的通知(〔2019〕108号)。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号(XZNo。(香洲)2019-014号)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4)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关于金桔路幼儿园用地预审事宜的复函》(珠国土项汉[2019]509号)。

(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新建香洲区金桔路幼儿园意见的复函》(2019年9月26日)。

四.要求和建议

(1)项目节能符合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44号令要求,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2)项目未提供勘察成果,方案中未提及基础处理形式、地下停车位数量、地下室层高的计算依据。请在下一阶段进行完善,并报规划部门和人防部门批准。建议尽快开展地下管线地质调查和地球物理勘探,深化工程设计。

(3)请充分论证在幼儿园设立全地下交通分流中心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并确保运营过程中对儿童的应急疏散要求、交通和消防安全要求,报规划和消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请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2016)“幼儿园儿童生活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在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不得设置在四楼或四楼以上”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根据规划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请办理项目规划和用地的相关手续,并以规划和土地部门的批准为准。

(6)请注意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8〕53号)和《关于做好我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朱正管叔〔2019〕13号)。

(七)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向我局申请延期。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按规定开工建设或申请延期的,或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珠海市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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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香洲区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