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杭州的李女士说,她有一套公寓,作为寄宿家庭出租给别人。现在房租快到期了,对方提供的合同有些不一样。
一个
租赁合同的房东和房客是不同的。
一个有“免租期”,另一个没有。发生了什么事?
李女士的公寓位于杭州市路中天社区。2017年买的,面积约40平米,阁楼结构,两层。李女士说,去年4月,她把房子租给了一个在民宿工作一年的人。现在房子快到期了,双方在租期和押金上有分歧。她提供了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载明租赁期限为2020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4日。第二行有免租期,但空着,没有写日期。
李女士:“我在合同里没有提到。我给他一个月免租,现在他第一个让我给他一个月免租,第二个让我给他一个月押金,但是我一直没有收到他的押金。”
李女士说,承租方王先生是小区管家介绍的,她自己也没见过王先生。签合同的时候,王先生让正在打扫房子的林阿姨帮她签。根据合同,月租金3800元,按季节支付给李女士。她收到了对方12个月的租金。
李女士:“当时我跟他说没有免租金。我告诉他我会在4月24日来收房。然后我提到他的合同中涉及免租金。我认为他在伪装勒索。他在篡改合同。我告诉他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样篡改了合同。没有我的同意,是无效的。”
李女士提供了王之前发的合同图片,租期相同,但免租期为2020年4月25日至2020年5月24日。
李女士:“这个笔迹是他自己加的(怎么看),因为两个笔迹的颜色完全不一样,根本不是钢笔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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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截图两边不一样。
房东表示不赞成所谓的押金。
在电话里,王先生回应说平时不在杭州。在这个社区,他总共租了10栋房子。B&B房源的信息会通过一些团购平台发布。收到预订信息后,他们会添加租户微信并发送住宿指南。与此同时,他们将支付给社区的管家,管家将管理房间的钥匙。目前房间内有住户居住,不方便进入拍摄。他还提到,合同中写明,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的定金。对此,李女士表示没有收到对方的定金。
承租方王先生:“我们约定第一个月的免租期是免费的。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免租期是空白的。我有时间看这个,看看第二页。关于我们也交了一个月押金的解释,押金的支付记录,我是第一个月交的,也就是三个月,也就是两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押金。我们同意做第一个。
王先生还提供了4月27日给李女士的转账截图,共计人民币11400元。截图中,交易后记写着322租金押金。
但李女士说,她的收藏记录里没有这样的附言。她通过银行app找到了当时的收款信息,但没有显示交易后记。王先生说,林阿姨代他签字的时候给他看了合同,他当时看到了免租期的信息。
王先生:“因为这个,本来想找合同的照片,但是这么久了,合同的照片都点不出来,看不清楚。”
帮王先生签合同的林阿姨说:“我签了,但是照片拍了这么久,肯定是删了,因为我每天都很忙,所以就帮他签了(看的时候有没有看到免租期和写日期?)说实话,我真的没有仔细看过。
王先生说,他现在的诉求是要么退押金,自己按时搬出去,要么不退押金,自己再用一个月。李女士表示会按照合同上的日期收回房子,不认可所谓的定金,然后会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来源:1818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