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深交所要求航天彩虹补充披露公司土地出让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彩虹无人机业务发展情况补充说明土地出让是否会影响公司相关业务未来生产需求。
1月2日,首创邦讯、航天彩虹在深交所《问询函》发布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深交所要求公司披露公司土地出让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公司彩虹无人机业务发展情况说明土地出让是否会影响公司相关业务未来生产需求。
航天彩虹回复:
1、土地收回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权收回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响应有效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政策,鉴于三地一直闲置没有新的投资安排,随着土地利用机制的不断规范和标准化,土地闲置成本也将增加。公司与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集群管理委员会”)进行对接谈判并达成协议,协商解除彩虹公司的土地收购合同,政府将收回三块土地并退还已支付的土地款。
2、土地收回对公司无人机业务的影响
台州市政府支持彩虹无人机落户当地,出资建设台州彩虹无人机基地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截至目前,一期工程已完工,并于2019年12月30日正式投产运营。本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200架中大型无人机。公司具备中大型无人机的生产、测试和试验能力,现有产能条件已经能够满足公司无人机行业的发展需求。未来如果公司需要继续扩大产能,可以通过与政府协商继续获得相关土地资源。
因此,政府此次征地不会影响公司无人机业务未来的生产需求。
此外,该部分土地于2017年6月21日被彩虹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地等方式取得,土地出让金额为8091万元,现按原价转回。深交所要求补充说明尚未规划开发的征地原因及合理性。
航天彩虹回复:
1、土地购置的背景
公司全资子公司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收购莒县路以东、鞠扬大道以西、彭北大道以南、海浩路以北三块土地,土地总面积229,621
面积平方米,彩虹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土地出让款8091万元,计划在台州投资建设彩虹无人机研发生产基地。
2、土地闲置至今的原因
三次购地后,彩虹公司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在工程设计和施工前期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后来,为了加快产业,公司控股股东
index="0">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气动院”)与台州市政府经过协商谈判,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彩虹无人机落户台州的扶持力度,双方一致同意由集聚区管委会代建一期工程项目。即由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土地受让及相关土建施工工作,航天气动院负责土建工程设计所需的工艺、技术、总平面等技术要求和设计输入条件,双方约定基地一期工程建成后,由公司通过租赁或其他合作形式使用。为避免重复建设、造成产能浪费,在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公司未对该三宗土地进行重复开发利用,故该三宗土地处于闲置状态。
同时,自2018年以来,公司亦先后组织开展了无人机和新材料业务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论证,研究产业布局调整及该三宗土地资源利用方案。考虑到公司自身发展实际情况,除上述三宗土地外,公司目前尚有其他可利用的土地资产,且原规划建设的基地项目已由政府出资建成,该三宗土地由政府收回可提高公司的土地利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自2019年5月启动土地收回相关谈判工作及履行相关的国资前置审查程序,并于2019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三宗土地退回事项。
综上所述,本次土地收回虽造成了公司土地资源部分减少,但从长远
来看,公司土地资产将得到更充分的利用,该等土地的回收安排一方面可以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另一方面可以使其他土地开发工作得以加快推进,从而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该土地转让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本次交易的会计处理。
航天彩虹回复:因目前尚未与集聚区管委会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该事项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暂不做会计处理。如果在公司2019年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能够与集聚区管委会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书》,则该土地收回事项将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并做处置资产的会计处理,预计将增加公司2019年净利润约245万元。
来源: 资本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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